先是老前辈埃尔南德斯的鬣狗帮不知怎么突然间消声遗迹,然后林肯郡那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来一帮穿西装的疯子,逮着劫道的帮派杀。
他们肯定是惹了什么不该惹的人。
抢劫是个技术活,选对象要准确,要挑软柿子下手。
比如,人多的不要惹,划不来;队形齐整的不要惹,有可能是民兵钓鱼;墨西哥人最好不要下手,搞不好是同行;现在加了一条,那些穿西装的白人,见了扭头就跑。
自己身为一名通缉犯,小心为妙,活着就好。
蒂亚戈一边摸着下巴,一边盯着远方的地平线。
面包,总会有的。
突然,一队人马逐渐出现在了他的视野里。
他眯起了眼睛。
这队人马看起来非常符合他对于抢劫对象的要求。
队伍人不多,由几匹马和几辆马车组成,队形松松垮垮,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为首的那个人穿了一件灰色马褂,戴了一顶澹白色的礼帽,看上去老实巴交的,好像是个亚洲人商人;他旁边是一个骑着白马的女人,穿着红色的布棉袄,两个人有说有笑。
他们后面倒是跟着一个穿黑色布袍子的黑人,一个长相斯文的老人,还有一个留着翘起胡子的白人。
除了他们几个人骑着马以外,队伍的后面就是好几辆马车,马车上面的东西用布盖着,从外部的形状来看,有些是桶,有些是箱子。
这分明就是一个商队嘛。
蒂亚戈的笑得嘴角都要抽了。
领头的这个肯定是一个中国富商,旁边的是他的老婆,那个老头是他们的管家,翘着胡子的,估计就是唯一的保镖。
至于那个黑人嘛,看起来像是个仆人,不过为什么这些黑鬼也配骑马,他是没搞懂。
“马车开过来!堵住桥头!”蒂亚戈冲着手下一挥手,“埋伏好,准备开工!”
此时正慢慢悠悠向着桥晃来的陈剑秋,还不知道前面有个埋伏正在等着他。
他正和卡米拉聊着天。
他们聊了些关于家乡的事。
卡米拉的故乡在波多黎各,加勒比海的海风给了她紫罗兰色的眼睛,但也将她和她的家人吹到了美国。
然后,她就成了一名孤儿。
陈剑秋也是孤儿,不管是穿越前,还是穿越后,无亲无故。
这本应该一件很悲伤的事情,可他们很快跳过了这个话题,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