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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一封家书(2 / 4)

别具一格,李智云很不适应,接连被刺中了好几次。他扔掉手中的木剑道:“不练了,歇歇吧。”

樊书香得意地:“怎么样,不行了吧?你喊我一声师傅,我天天过来陪你练剑。”李智云没喊她师傅,而是道:“樊小姐,你愿意跟我去一趟夏县县城吗?”

“那好哇,咱们什么时候出发?”

“明日一早。”

李智云之所以要去夏县,主要是想去摸摸情况。尉迟恭离开夏县时,只带走了战利品,并没有带走俘虏,所以,堂叔他们应该还在夏县。至于他们被关押在哪里,是死还是活,现在都不知道。所以,要想营救他们,必须先把这一切给弄清楚了。当然,他完全可以派人去县城侦察,而他之所以决定亲自前往,有更深一层的考虑。

李智云率军前往夏县,主要目的是救人,其次才是打下夏县。如果他贸然进兵,将县城包围起来,强行攻城,万一惹恼了吕祟茂,把俘虏给杀了,那他营救堂叔等人的计划就会泡汤。再说,据斥候探知,吕祟茂有四五千人马,而他率领的军队,除了在美良川之战中伤亡的士兵,加上补充的俘虏,现在还是五千人左右,兵力上并不占优势,如果强行攻城,并无多大胜算。兵法云,上兵伐谋,其次伐交,最后才是攻城。但如何伐谋和伐交,他并不知道,只有进城后再慢慢地想办法。

李智云知道,亲自带人进城,自然十分危险。可是,除此之外,别无良策。所以,斟酌再三之后,他觉得,为了救出堂叔他们,这个险自己必须得冒。

李智云曾经去过夏县,不少人都认识他,为了防止身份被人识破,必须进行化装。他让伙夫用糯米熬粥,制成了糨糊,然后剪下猪崽的细毛当胡须,用糨糊贴在嘴唇和下巴上。弄完后,用铜镜一照,原来有些稚嫩的面容多了几分沧桑感,年龄一下子大了好几岁,连自己看着也觉得陌生。看来,化妆的效果还是不错的。

蔡虎也去过夏县,李智云如法炮制,给他也化了妆。

那只燧发式手枪不能带了,那玩意儿尺寸太大,没法藏在身上。如果他背着一支手枪走进县城,必然会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他带了一把剑。古代的书生喜欢佩剑,不管会不会武功,他们都要身佩一把宝剑,以表示自己文武双全。

李智云和蔡虎又去了一趟高阳镇,按照各人的尺码,向居民购买了几套衣服。他穿上一件青色隐花绸布、圆领大袖的襕衫,佩上宝剑,看上去就像一名仗剑游学天下的书生。他们给樊书香买了一件蓝色带碎花的襦裙,她穿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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