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旋律了!”
李牧脱口而出。
作为一个混迹乐坛几十年的老人,他对音乐这一行的了解并不比学校里的专家差。
对于这个问题,别人可能会说是歌词,没有好的歌词,一首歌的旋律再好,也只是口水歌。
现在网络上很多流行的歌就是这样。
当时听的人感觉很新鲜,但过了一个月,有的就只有几天,就全忘了。
而业内的人可能说,一首歌最重要的是唱功和编曲,这两个看似没那么重要,但同一首歌,两个人演唱出来,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
乐坛这几十年,有不少歌都是刚开始没火,后面被人改编翻唱过后才火的,这种例子简直不要太多。
而这两者最重要的区别,除了演唱人不一样之外,就是编曲的不同了。
但对于李牧来说,旋律才是一首歌灵魂所在。
在他看来,旋律就像是房子的地基。
只有这个地基建好了,房子才有可能盖的更高。
不然,哪怕你盖起来了,迟早也会倒!
他的观点很简单,旋律是基础,唱功、编曲、歌词等等是锦上添花。
说完,李牧立马就明白了楚文的意思。
“大大,你的意思是说,这首《晴天》的旋律比《起风了》更好?”
李牧兴奋地问了起来。
“嗯。”
“我敢这样说,《起风了》可能会流行几年,但《晴天》一定会流行几十年!”
楚文看着李牧的眼睛,认真的说道。
嘶~
听到这话,李牧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个口气实在太大了!
歌坛这几十年里,每年都会有不少优秀的歌出现,但能够到现在依旧流行的,那是少之又少。
楚文竟然对《晴天》这首歌抱有这么大的信心,这直接震惊到了李牧。
“大大,那我一定要听一听了!”
震惊过后,李牧兴奋无比。
他知道楚文不是一个很喜欢说大话的人。
既然他对这首歌的信心这么足,那肯定有其独到之处。
“也行,”楚文想了想,也不拒绝,“帮我拿把好点的吉他过来。”
拿出一把木吉他。
简单的调试了一番,楚文手指轻轻一拨,一段优美的旋律飘荡在了房间。
听到这个前奏,李牧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