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世惊异的看着眼前壮实的少年,笑道:“参军之人,杀场九死一生,千里腾达一人,站对了队,跟对了人,同样至关重要,你,确定要参军?确定跟着我?”
柳元坚定的点了点头道:“我跟随大人,自然对大人忠心耿耿。我出人头地也不为其他,只为将来能骄傲的站在兰朵面前,不再仰望的迎娶她。”
王安世突然有些恍然,原来,眼前的少年喜欢着兰朵,却因为于家地位越来越高,生活越来越富足,两家差距越来越大,自卑心理也越来越重,有这样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柳元自然不会放过。
王安世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只不过,自己的目标,始终是扳倒一人,而柳元,始终是心念一人。
王安世点了点头道:“我可以收留你,也可以给你飞黄腾达、足以平视甚至傲视于家的机会,就要看你能不能把握住,能不能吃得苦中苦。”
柳元咣咣的磕了三个头,坚定道:“大人放心,自己选择的路,万没有后悔的道理,即使将来战死杀场、马革裹尸,柳元也绝无怨言,反而万分感谢大人给草民机会。”
......
于采荷顺着窗缝看了一眼熟睡中的平安,平安已经四个月大了,被兰芽养得白白胖胖,会呀呀学语,会呵呵欢笑,海氏见了他,也会忘记红杏给她带来的烦扰。
红杏怀孕也已经六个多月了,为了照顾她,于三光日日不离身,连粉条作坊也是鲜见身影,更别提回海氏这里了。
小家伙除了胸口那一点点突起和两个六指,与其他婴孩儿无异。或许是蚊虫扰了美梦,小家伙挥起手掌抓脸,脸颊登时显现了一条细细的指甲痕。
于采荷急忙推门而入,心疼的抚了抚平安的小脸。
这是她第一次碰触到小平安,虽然在一个院里住,于采荷却视平安为梦魇一般,躲避着小平安。
似一种被闪电击中的愕然,于采荷鬼使神差的挪动着手指,从小家伙的头发,一直摸到小家伙的脚指甲,轻叹一口气,眼圈有些微发红,从怀中掏出一只帕子,从中间一扯为二,仔细的包了平安的两只小手,一步三回头的出了院子,随即步伐坚定,头也不回的上了一辆马车。
兰芽下山之时,恰逢马车飞驰而去,猎猎飞扬的马车车围之上,印着付家的标记。
兰芽没有去追,有些人,注定留住她的人,留不住她的心,看着渐行渐远的车辆,兰芽心里一阵发酸发苦。
回到家里,兰芽换下了自己身上的臭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