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网站这么做,真的不会有事?”
刚刚雅虎参观出来的楚青一行人,并没去mp3公司。
沉蓝鹏想到楚青之前让mp3网站卖播放设备的事情,有些担忧的问道。
“有什么问题?文件是用户自己上传的,和网站又没关系。至于播放设备,又没录音功能?并且顾客的mp3源文件还是在外面设备上生成的,他们怎么找都找不到我们头上。”
楚青知道他们在担心什么,在米国版权管理是很严格的。
然而mp3却完美规避了1992年推出的家用录音法(ahra)。
上一世,米国版权委员会riaa,起诉米国最早的mp3设备销售商diamond。之所以打了三年任然败诉,问题就是出在这个法桉上。
联邦上述法院,认为mp3本身具备播放的功能,播放的音乐则是藉由计算机硬盘(harddisks;hd)所重制。
而计算机亦非ahra所规定的数字录音设备的一种,因此,法律认为mp3播放设备并不侵权。
至于网站的mp3音乐,在这个时候就更不会有大问题。
互联网从一开始鼓吹的就是开放,免费,自由。
mp3网站,在楚青的授意下,完全抓住了这点。
所以mp3文件,全是用户自主上传,和网站没有任何关系。
况且米国当局,目前在大力发展互联网,就算被riaa告上了法庭,说不定还会促使国会早点通过避风港法条。
互联网的避风港法条,原来是1998年推出的。
但是在1995年最早一版《数字千年版权法桉》中,就已经起草了关于版权方面的规避条款。
所以,不管怎么打官司,mp3网站都不会输,因为它身后站的是整个互联网行业,还有所有华尔街的投资者。
米国的判例法,就注定了,这种对互联网行业发展不利的桉例,不可能成功。
表面上看是mp3和音乐版权方面的问题。
其实是米国传统行业,和新兴行业之间的发展矛盾。
只要理解清楚了这一点,所以楚青才不会担心mp3网站会被真的干倒。
他们的股价可能会因为riaa的存在,而显得不那么好看。
可这并不会影响步步高的mp3,跟随网站一起打开市场。
“可是我们才刚刚和版权委员会就dvd达成合作,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