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熟,未必就有好。不过这个李贞丽很有一点自来熟的意思。见了陈燮便上前道福:“奴家李贞丽,见过思华先生。”
这女的一看就岁数要大一些,如果陈燮读过《桃花扇》,自然知道她是李香君的假娘。后来因为侯朝宗和李香君的关系,得罪了阮大铖,很是吃了一些苦头。如果把《桃花扇》和《南明史》对照着读一遍,不难发现复社的这些人,真他娘的太恶心了。他们搞阮大铖的时候,理由本就很勉强,打人家一个阉党,断人家的政治生命。而且不管阮大铖怎么样服软讨好,都不给人家一丝一毫的机会。这么大的仇恨,等到阮大铖在南明王朝当官了,当然要打击报复。你踩别人叫正义,别人踩你就是奸佞,他们也好意思叫屈。要说当汉奸,复社这帮人,有几个人做到了死节明志?大哥不要说二哥,生意买卖差不多。
“河上相逢,便是缘分,李大家请坐。”陈燮很给面子,他说李贞丽是大家,那就一定是了。现在的秦淮河上,风头最劲的不是整天在风月场所大把撒钱的寻欢客,也不是那些风度翩翩的穷书生。而是陈燮外来客,《石头记》的作者,登州来的将军。
随后进来的男子,拱手笑道:“吴郡张魁,字修我,见过思华先生。初闻先生之命,秦淮之客皆言不过一粗鄙武夫,至《石头记》问世,再无人敢言先生粗鄙。在下也是《石头记》之拥趸,每一期明报都有收藏,取第四版装订成册,阅读不辍,每日不读便不能眠。”
这家伙比李贞丽还自来熟,陈燮有点哭笑不得,尤其是他那一阵一阵的熏香气味,熏的陈燮欲作呕。女子香一点,陈燮能忍,男子这么香,你是要闹哪样?等他说的来劲,欲上前勾肩搭背之际,陈燮后退拱手道:“张兄,客气了。今日在下也是船上客,不敢喧宾夺主。我敬二位一杯,就当感谢二位欣赏拙作。”陈燮豪气的干了杯酒的黄酒,杯口朝下。
张魁给陈燮抛来一个媚眼,配上一张比漂亮女人还女人的脸和表情,弄的陈燮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很想提醒他,你是个男的。明末男风盛行,这货一看就是个小受,捏着兰花指抛媚眼,陈燮很吃他不消,直接坐他对面。低头想问身边的顾喜,又怕张魁听到,便捏着顾喜的小手,沾了杯中酒水,写道:“此君兔爷乎?”
顾喜惊讶的看了一眼陈燮,似乎觉得姐夫怎么连这个都不知道。作为秦淮河上的豪放女,顾喜素来落落大方,只是在面对陈燮的时候,会不自觉的扭捏。粉嫩柔软的小手被捏着,心跳不免快了些,身子也有些软软,耳根也发烫。看完,顾喜微微的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