墟中,正处于半睡半醒的模糊意识中,突然就听外边的阿里木大声喊了一嗓子。
他赶紧起身出去查看,阿里木带着其他兄弟站在古城废墟前已经端起了猎枪。
夜色下的大漠地平线上,亮起了一个个忽闪忽闪的红点,是大漠狼群!
“不好!这些是漠北的狼群,他们肯定是想穿过这片大漠往南方迁徙!”卡修拉也跟了出来。
“那不正好吗?兄弟们都渴坏了,杀狼饮血!兄弟们!把子弹都给我推上膛!”马程峰站在队伍最前边高高举起手中七星刃大喊道。
兄弟们看到了生存下去的希望,一个个的双眼中燃烧起熊熊烈火,那饥渴的表情丝毫不亚于饥肠辘辘的狼群。
地平线上的狼群好似也发现了这边的猎物,它们没有绕开古城废墟,而是径直朝着这边慢慢走开。随着狼群慢慢靠近,马程峰发现不是自己预测的那般简单了。不妙呀!地平线上是黑压压一片,狼群的树木数都数不过来。
大漠中的狼跟平原林地中的狼群习性不同,它们曾经都是大漠中的流浪者,都是孤狼。它们凑到一起彼此取暖,协作捕猎,它们没有首领,没有头狼。它们只有对猎物的渴望!
群狼展开扇子面队形,慢慢朝古城废墟这边包抄过来,这些家伙在大漠中生存也很不容易,大多都是饿成了皮包骨,有的瞎了一只眼睛,有了折了一条腿,难得在苍凉的大漠中遇到这么多猎物,今日势必拼死也要饱餐一顿。
它们一边迈着沉重的步伐朝废墟这边靠拢,一边呲牙咧嘴,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好家伙……这特么足有五百多头呀!阿里木,咱出来前带了多少子弹?够用吗?”
阿里木让兄弟们把所有武器弹药全都给搬了出来,但他们这次是来寻找扎格拉玛山的,又不是来打仗的,而且弹药十分沉重,骆驼的承载力有限,还不如多带水了呢!大多数弹药都在供给营地那边存着。原打算的好,就算遇到什么危险,可以通过无线电让那边派车送过来,可现在无线电根本派不上用场。
就算把所有弹药都打光,一颗子弹打死一头狼,弹无虚发,估计也够呛呀!
大漠中的汉子生性粗狂,这些人曾经都是马匪出身,自然见惯了生死,天不怕地不怕。可他们有他们的信仰,漠北人对狼有一种敬畏心理!觉得它们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猎手!所以,让他们面对针对头大漠苍狼,还不如让他们跟人作战了,最起码,面对一个脑袋两条胳膊的人,他们不会感到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