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容成了“高斯·伍德”,而且这个身份还是经得起推敲的,不是很容易就会被戳穿的假身份。
林蒙在大学如鱼得水,尽管她常常会觉得无聊,反思自己来上大学的这一决定。
直到有一天她从其他人口中听到了“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林蒙当时第一感想就是“啊,这个名字我认识的”,但也仅止于此。
再直到她见到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本人。
林蒙当时也是来化学系蹭课,她坐到了福尔摩斯旁边。福尔摩斯和现在一样瘦削,五官凌厉有压迫感,同时他虽然看起来和其他有良好教养的绅士一样,带人有礼貌,可在绅士的品格下带着一种在上的审视,好像他下一刻就能将你整个人看穿到灵魂。
其他人可能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但他们还是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不好接近。
当时林蒙和他视线对上,林蒙的直觉就告诉她:‘他一定是歇洛克·福尔摩斯。’
之后,林蒙也接受了一番目光的洗礼。
“你一定是高斯·伍德。”福尔摩斯点头示意后这么说道。
林蒙并不太吃惊,她也很确定在这之前,他们从没有见过面,哪怕是在用一个场合下出现都没有,联想到她之前从其他人那儿听说的,林蒙好奇地问道:“你得出这个结论,用了几步?歇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愣了下,显然林蒙的反应和他之前遇到的都不同,但他很快就回答道:“我从你的手,知道你是个医学生;你走进这间教室,菲尔德教授马上就认出了你,并对你没有任何责备之意,反而示意你赶快坐下,而让菲尔德教授如此青睐的医学生,在你这个年龄段的,据我所知就只有‘高斯·伍德’一个。还有你知道我。”
林蒙点了点头:“我听说过你的事迹,因而在我的认知中,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个拥有着不凡观察力和逻辑推理能力的奇人——你见到我,先观察了我的手,然后又看了我的袖口、裤膝和鞋,最后才是我的脸。”
福尔摩斯矜持道:“我只希望他们没有失礼到认为我是个怪人。”
但显然林蒙对他的形容,他还是十分受用的,就连他的埋怨都轻飘飘的,反而有那么点自得之情在其中。
林蒙就这么和他认识了,他们之后有一起做过两次化学实验,福尔摩斯因为要钻研一种化学物质在人体内的反应,有来林蒙这边上了两堂解剖学课,还借用了林蒙的一只小白鼠。偶尔会在图书馆遇到,一起去吃顿饭,顺便观察来往学生和教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