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怎么说,矮地龙也是一个头磕在地上,叫他干爹的人。
干儿子被人挑了场子,当干爹的就要出面表明一下态度了。
其实,这次刘仁顺亲自去了栖凤楼,倒是没打算能要来什么利益。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给南城道上的人看一看,让那些蠢蠢欲动的人都知趣些,谁也别想打栖凤楼的主意。
有他刘仁顺在,栖凤楼就是矮地龙唐德兴的地盘。
当然,人都是无利不起早的。
矮地龙如果在和南霸天的争斗彻底败了,那才是刘仁顺最愿意看到的局面。
只有这样,他才可以名正言顺的将触角伸向南城,以刘仁顺的野心,一个西城区早已经装不下他了。
远处,一个身穿黑色休闲装的年轻人,正从山庄的青石路上漫步走过来。
这个人年纪十**岁,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狂放不羁的傲气,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右臂上绑着一把用黑牛皮刀鞘裹着的短匕,这把短匕的柄是青铜的,上面磨得明晃晃还雕刻着两条腾云驾雾的飞龙。
匕名龙鳞,古时名器,长八寸五分,锋刃锐利,吹毛断发,削铁如泥。
这是刘仁顺早年掘了一座宋朝的皇家古墓,所得的意外收获,一直珍藏至今。
“八叔!”年轻人远远喊了一声。
刘仁顺看着年轻人臂上的短匕,神色一凝,待年轻人走近了,才说道:“夜,怎么把龙鳞匕首带上了?”
“哈哈,八叔,我以后就用这把匕首了,比军刺还好用啊。”名叫安夜的年轻人哈哈一笑,说道。
刘仁顺心疼得嘴角抽了抽,才语重心长的劝道:“夜啊,不是八叔舍不得这把龙鳞……,这把匕首可是古代名器呀,你明晃晃的戴在身上,要惹多少人眼热?财不露白呀,孩子!”
“呵,眼热又如何?八叔,我看您老还是舍不得呀。”年轻人嘿嘿一笑,傲然的环视四周,“不是我安夜狂妄,在我看来,这些所谓临海道上的能人,不过都是些土鸡瓦狗的垃圾废物,能对我有什么威胁呀?”
“咳,咳!”八爷刘仁顺咳嗽两声,脸上闪过一丝愠怒。
“哈哈,八叔我可没说您。”安夜哈哈一笑。
“卧槽,那你是在说我喽?”李绍武忍不住问道。
“嗯,你比一般的废物还是强一些的。”安夜蔑视的看了李绍武一眼,说道。
“你娘的,会说人话吗你?”李绍武忍不住了,破口大骂起来。
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