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了。”
黄发圣级强者一撇嘴,目光落在旁边一个头发蓬乱,外面套着牛仔服,里面却光着膀子的狂放男子身上。
这狂放男子脸上挂着怪笑,眼睛一直盯着黄发圣级男子看着,也不说话,就是笑,看的黄发都有点发毛了。
这什么情况,有个屁好看的!
黄发有点想发火,却被凤城的话给打断了。
“都别吵了,什么时候了,还内讧呢?”
黄发哼了一声,干脆闭上眼睛,闭目养神,眼不见心不烦。
但那狂放男子,却还盯着他,就像是黄发身上长了钩子似的,勾着他的视线。
如果罗生在这里,也能一眼认出这哥们。八号,Best的八号,那个疯狂而变态的杀人狂。他很早的时候就背叛了Best,逃进了这混乱之都。
现在,丫已经混成了一个区域之王了,但他也是唯一一个,一个小弟和手下都没有的王。
原因很简单,这货的小弟,都被他干掉了。一来二去,这货也就成了光杆司令。但他个人实力很强,而且后面有凤城的支持,因此一直占据着这个位置。凤城的心思也很简单,八号,这家伙是个强力的打手,是一把刀。刀这种东西,普通人用,容易伤了自己。但高手用,就能伤别人!
“我们现在的目标,是罗生。”
凤城强调,“所有人,必须一致对外!”
“给我三十分钟,我提着那小子的人头回来见你。”
一个壮汉站了起来。
这壮汉个头虽然不高,一米七左右,但浑身的肌肉,泛着古铜色的光辉,一看就是横练功夫的高手。
金钟王,全名王全华,一身金钟罩的硬气功功夫,刀枪不入,
混乱之都都知道这哥们不好惹,功夫再高,打不动他,那都是白扯。
“三十分钟,你过去就得十多分钟,回来也要十多分钟,你确定可以吗?”
“没有问题。”
金钟王说着,提起了自己的武器,一把巨大的砍刀,这把砍刀足足有一米五长,刀身重就得有一百来斤,一般人怕是连提起来都费劲了,更别说当武器挥舞了。
“派车!”
凤城一拍桌子,“送我们的金钟王,去灭了罗生!”
金钟王在两个凤舞家族巡捕的护送下,趾高气扬地向外走去。
凤城给所有人看茶,大家吃了半小时的茶。半小时之后,两个巡捕,果然带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