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梅花镇,临月和楚非墨弃了马匹,买了一辆马车,在客栈打烊之前赶到了邻镇。
在凤凰山上待了半年的临月,自然不会被易容这样的事情难住。
在一家客栈里要了两间上房,休息了半夜,第二天一早离开时,两人已经摇身一变,从翩翩如玉佳公子,变成了一个浑身充满书卷气的赶考书生,和一个老实木讷的书童。
付了住宿和吃饭的银子之后,两人直接离开了客栈,没有去理会收了银子之后,很久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这两人似乎很面生的伙计,看着银子一脸懵逼的表情。
“你包袱里那个黑色的东西是什么?”
半夜看见临月打开了包袱,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浓密黑发,不知是她从哪里搞来的,楚非墨也没问,真正让他好奇的,是放在包袱角落里的一只黑色的奇怪物件。
“我的防身武器,枪。”临月道,“是我们那里的杀人利器,比弓箭和暗器的杀伤力大,速度也快,枪法好的人可以做到百发百中,让人躲无可躲,避无可避。”
此时的临月,正是一头及背的黑发,以一根桃木簪子整齐地固定了起来,外表因为易容而掩去了夺目的光彩,五官只能算得上端正而已,年纪大约在二十五六岁上下,干净而朴素的长袍,走在路上并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楚非墨则是一声书童的打扮,年龄没有掩饰,看起来十八九岁左右,肩上挂着个包袱,正是一副标准的陪伴少爷赶考的书童打扮。
临月说完,看了一眼楚非墨,“你不是无所不知吗?这个再普通不过的东西,就难住你了?”
楚非墨闻言,嘴角一抽,“我不是神仙。”
他只是相士,就算修为高一点,天赋好一点,却也完全达不到神仙的级别吧。
他会掐指一算,也是算天下大事,他可以大概得知她的来历不凡,也能准确地预料到危险与劫数,然而,诸如吃饭喝茶,认人识物这类鸡毛蒜皮的事情,难不成也要桩桩件件都动用到异能?
那他估计自己大概连活到行弱冠礼都做不到,因为直接就被累死了。
临月撇撇嘴,不说话了。
虽然两人皆已易容,但是有关异能一事还是少提为妙,尤其是此时他们身在一个自己完全陌生的地方,陌生的环境,虽身边有高手暗中替她解决所有有意图之人的接近,但是无巧不成书,若是一个不慎之下,被无心之人无意间听到了什么,对他们来说,同样意味着麻烦。
乘着一辆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