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那欢天喜地,扒着死人衣衫的众位边陲汉子,张百仁的话语被呜咽的寒风吹散,整个人也消失在寒冷的北风中。
战场中的银甲小将眼睛微微眯起,一双眼睛盯着张百仁离去的山头,对着身边的副手道:“那里是什么地方”。
“那个地方有一个村庄,住着三十多户人家”副手恭敬道。
张百仁所在之地,当为东北三省,比邻草原,或者说,随着天朝的强盛,一部分关中百姓被迁移到边界之处,用来扩大大隋天朝的疆土。
张百仁不是傻子,大隋天朝的旗幡,他看的清清楚楚。
“娘,我回来了”张百仁跺着脚,走进了自家的小院子。
确实是小院子,破旧的屋子刚好能遮挡北风,这是土屋子,张百仁的手中拎着两个竹条编织成的笼子,里面两只山鸡不安的看着张百仁,就像是张百仁对于自己的命运一般,懵懂无知。
“百仁,不是说叫你不要出去了吗?你怎么又跑出去了,突厥犯疆,你若是被突厥抓走,你叫娘如何是好,如何活下去”女子三十多岁,虽然穿着破旧衣衫,但却干干净净,肌肤滑嫩,丝毫不像是山村的妇人,容颜靓丽美极。
“孩儿知道了,看看,咱们娘俩有福了”张百仁得意的提了提手中的笼子,里面野鸡在咕噜噜的叫个不停,颇为不安。
“你心思倒是灵巧”女子接过鸡笼:“快去暖和一下,娘亲去将那野鸡送到你张大叔家杀了”。
看着自家娘亲走远,张百仁拿下狐狸皮帽子,哧溜一声钻入了土炕上,鼻子有些发红:“娘,你慢点走,我哪里还有些药材,明日里拿去边军哪里卖掉,换些银钱”。
张百仁看着破旧的被子,将自己瘦小的身子围起来,随手捡起土炕上的一本书籍,看的津津有味。
现代人看繁体字,能看个八九不离十,但你要是叫古代人看简体字,简直是就是天书啊。
“母亲看起来像是大家闺秀,识文断字,只是不知道如何来到了这边陲苦寒之地,遭受这份苦楚”张百仁紧了紧身上的衣衫,从出生到现在,张百仁一直都在调养着自家体内的经脉,不断存思冥想,虽然年纪尚幼,行不得那炼精化气之功,但查缺补漏,不断观想着自家经脉,却是已经炉火纯青,对于身上的每一条经脉,每一个穴位都犹若观掌间纹理。
“四岁了,虽然还有些年幼,但却是不能再拖了,再拖下去,不知道在这动乱的年代能不能活下去”时间在张百仁看书中缓缓流过,眼见着天色渐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