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文姜自己的儿媳妇兼侄女哀姜,就帮着情人庆父杀自己的儿子。他俩连续干掉两个国君,让鲁国人认为“只要庆父不死,鲁国就不会安宁”。最后,哀姜的叔叔齐桓公都受不了,亲自出手杀死了她,才把混乱平定下来。
有人就认为,鲁国的学者之所以显得“保守”,不希望妇人干政,并不是因为奉行周礼——要是严格按照早年的周礼,妇人的权力反而要更大。
出现这种思潮,可能单纯就是因为,他们被这些齐国女人折腾得太惨了。
正如苏格拉底所说,不幸的婚姻,会让人成为哲学家。不知道鲁国的众多学者,和孔子一家,算不算验证了这句话……
这年头,中原流行一些商周故事为背景的话本,郭康之前还见商人带来贩售过。其中,还有姜太公与狐狸精斗法的故事。
教书先生们看到这话本,就私下吐槽说,这故事估计是针对民间读者的。毕竟,熟读过春秋经的人都知道,姜太公自家的女儿们,比狐狸精可怕多了。
那么,为什么这种情况下,经师们依然会发生争执呢?因为这里不只是某个案例的问题,而是关系到了礼法中,几条基本的原则。说得现代一些,就是牵扯到了中原帝国的意识形态问题。其中的核心,就是能不能、要不要绝亲。
孔季彦释经中的问题便是如此。他的解释法,是类比生母和继母,指出继母不如生母,但二者有相似之处,进而引出春秋中的文姜一事,以此证明杀继母报仇有合理性,可以酌情减轻判罚。
但这也意味着,生母与继母只是有程度差别,大体上还是一个等级的。所以反过来说的话,如果对象是生母,是不是也和这个杀继母案有相似之处,也具有一定合理性,应当轻判呢?
这个问题,孔季彦没有进行回答。
其实,按照早年流行的公羊学的观点,这种情况下确实应该复仇。《公羊传》就认为,哪怕涉事的是生母,也应该视为关系断绝。
在鲁庄公年间,鲁国发生了日食。当时的人认为,日食是月亮挡住了太阳,而月亮是阴性的象征,它对应的本体是后土。所以国人聚集起来,围在社庙外,敲响战鼓,做出要攻打的样子,以此威胁后土神,赶紧结束日食。
公羊学认为,这是合理的举动,因为月亮侵犯太阳在先,所以就算凡人威胁后土神,也不能算不敬神明。这两件事还被类比起来,“绝文姜不为不孝,胁灵社不为不敬”也成了典型的判断标准。
可惜,历史上,鲁庄公并没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