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中旬,刘衍召开内阁会议,正式宣布在大明两京一十三省的范围内,推行军改之策。
此次军改主要分为两方面,第一是裁撤卫所兵,及各镇老弱之兵,将卫所制度的小旗官、总旗官、百户、千户等级别作为军衔保留;第二便是筹建各地的驻防军。
按照刘衍联合国防部、参谋部制定的军改方略,此次军改一共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将现有的驻防军各营与新军各营合并,整编为国防军第一军到第十四军,各军都是多兵种的合成军,包括鸟铳手、炮兵、骑兵、投弹兵,以及辎重兵、医护兵、夜不收等各种辅助兵种。
新组建的国防军各军,依旧是队为基础作战单位,每个步兵队为十二人,全部刺刀、燧发鸟铳,使用定装纸壳弹,装备兵甲督造处出产的最新半身板甲和铁笠盔,铠甲样式参照了锦衣卫直身甲,既美观又具备十足的防护性,其余铁网靴、铁制面具等配件,也一并装备到位。每队设队长一人,为小旗官军衔,盔上插小红旗以示区分。
六个步兵队为一个旗,每旗有旗长一人,为总旗官衔,旗长身背红旗,除装备燧发鸟铳之外,还会装备手铳一把,一个旗兵力为七十三人。
三个旗为一个哨,设百总一人,为百户衔,背旗,哨有号手一人、鼓手一人、卫生兵六人,炊事兼辎重队一个。另有独立于哨长的训导官一人(相
当于后世的政委,负责鼓舞士气,以总旗官衔充任),镇抚兵一人,负责检查军纪,军需兵一人(兼职会计,负责本哨的物资调配)。
每哨合计二百四十二人,其中哨长有骑乘马,辎重队有四轮马车四辆。
四个哨为一个总,每总有千总人,以千户衔充任,训导官、镇抚官、军需官各一人,均以百户衔军官充任。
每总有旗手鼓号队一个、卫生旗一个,炊事兼辎重旗一个,并配备四轮马车十六辆。
每个总有一个炮兵旗,配属佛郎机中型火炮十门、虎尊炮六门,有炮手四十九人,使用兵甲督造处研发的新式炮车,后挂弹药车,每辆炮车用马两匹,可实现随军机动作战。
每个总还有一个直属掷弹兵旗,装备刺刀、燧发枪和每人十颗的震天雷(随身携带两颗,其余战时补充)。另外每总还有一个夜不收旗,负责侦查敌情。
每总中所有百户以上军官有骑乘马,每个总有将士一千三百四十八人。
三个总为一个部,有游击将军一人,以指挥使衔充任,直属下辖旗鼓号角一个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