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尼拉已经是大明帝国在南洋一带的贸易中心了,城内聚集了许多获得了大明商务部许可的葡萄牙商贾、西班牙商贾,这些人基本上都是拥有船队的大海商,实力非常可观。
于是李喜乐通过马尼拉城内相熟的大明商贾结交了数名葡萄牙、西班牙商贾,李喜乐在城内一家名为“南洋大酒肆”的四层酒楼设宴,邀请了几个大明商贾作陪,宴请几个葡萄牙、西班牙商贾,准备拓展一下自己的关系网。
这些葡萄牙商贾、西班牙商贾在觥筹交错之间也知道了李喜乐的背景,竟然是大明帝国商务部的官吏,纷纷眼前一亮,都开始对李喜乐推崇起来。
这些葡萄牙、西班牙人也已经学会了许多汉话,酒过三巡之后便开始与李喜乐套起近乎。
不过李喜乐虽然喝了不少酒,但是却依然庆幸,在酒局之中只是与众人攀关系,并不会称诺什么。
席间,一个西班牙商贾大着舌头和身边的一个葡萄牙商贾说着什么,李喜乐此时正在应酬另外两人,不过还是听到那个西班牙商贾提到了银矿什么的。
于是李喜乐顿时来了精神,因为按照此时大明商务部与国土部联合下发的法条,大明商贾可以申请在吕宋开采矿产,其中就包括银矿。
当然,这其中的限制非常的严苛,申请条件也非常的苛刻。如果李喜乐想要在吕宋开采银矿的话,不但要缴纳一大笔保证金,在大明帝国本土有十名有身份的人士进行担保,而且开采出来的银子还要三七分成,大明帝国占据三成,剩下的七成才是李喜乐的毛利。
由此看来,其实在吕宋开矿的利益并不是很大,因为这其中李喜乐还要承担各种前期投入、后期的管理投入,以及要自行承担各种风险。
但是李喜乐是商人,还是可以从中看到商机的,至少在自己拥有大明商务部这个背景的前提下,在吕宋开采矿产还是有很大利益空间的。
于是李喜乐便笑着与那个西班牙商贾攀谈了起来,从侧面询问到,在马尼拉城以南四百里外的山里,便有一处规模不小的银矿。
这处银矿是多年前西班牙人偶然间勘探到的,只是那边有许多土人部落盘踞,而西班牙人驻防吕宋的兵力始终不是很多,在外部还面临着荷兰人的竞争,后期更是被大明帝国强势打压,所以也就没有能力和时间开采这处银矿。
得到了有用的消息,李喜乐心中大喜,言辞凿凿之下,与几个西班牙商贾、葡萄牙商贾的关系也亲近了几分。
当这场酒宴结束的时候,李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