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瀺揉了揉腰,愁眉苦脸道:“其实我腰疼得很。”
崔瀺看着于禄,“你们以后就死心塌地跟着我混吧,咋样?”
于禄微笑道:“从遗民刑徒队伍里走出来,我就跟着国师大人混了,而且感觉不错,这一路远游求学,也很精彩,比起在东宫假装书呆子,每天听那些之乎者也,有趣多了。如果国师大人能够有空的时候,给我讲解一些经义难题,我会觉得人生很圆满。”
崔瀺伸出手指点了点高大少年,“人家陈平安谨小慎微和不苟言笑,是井底之蛙突然跳出了水井,看见什么都要担惊受怕,你于禄真的是城府深沉,一脸奸人相貌,我有些时候真想一拳打扁你的这张笑脸。”
于禄无奈道:“我跟陈平安相比,好到哪里去了?不一样是井底之蛙吗?”
崔瀺随口道:“富贵烧身火,磨难清凉散。这句圣人的警世名言,白送给你了,拿去好好琢磨。”
早早就熟读万卷书的于禄好奇道:“是文庙哪位圣贤的教诲?”
崔瀺指了指自己,“我啊。”
于禄更加无奈。
崔瀺从袖子里掏出一粒石子,轻轻砸向檐下铁马,一次不中,两次不中,三次仍是不中。
崔瀺瞥了眼少女谢谢,扯了扯嘴角,道:“真想把你丢出去,铃铛肯定能响。”
少女像一尊泥菩萨杵在那边,面无表情。
崔瀺笑道:“你呢,是真想杀我,但觉得机会只有一次,一定要有个万全之策,舍不得白白死掉。于禄呢,比你聪明,觉得杀不杀我,意义都不大。”
崔瀺叹了口气,“陈平安,李宝瓶,李槐,林守一,四个人。于禄你心中的好感程度,从好到坏,应该是林守一,李宝瓶,陈平安,李槐。”
“至于谢谢姑娘啊,应该是李宝瓶,李槐,陈平安,林守一。”
崔瀺最后伸出拇指,指向自己,“我呢,则是李槐,李宝瓶,林守一,陈平安。最喜欢傻人有傻福的李槐,因为对我最没有威胁。李宝瓶这样阳光灿烂的灵气小姑娘,尤其像我这种一肚子坏水的家伙,怎么可能讨厌?看着她就暖洋洋的,心里头舒服。林守一,不是不好,只是这类天才,我见过实在太多,提不起兴致了。”
崔瀺眯眼笑道:“于禄最不喜欢李槐,是因为厌恶那种混吃等死的性格,觉得天底下怎么可以有这种得过且过的懒鬼,当然了,还有邋遢,不爱干净。最喜欢林守一,是因为你潜意识里把自己当做卢氏王朝的太子殿下,一个国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