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大鲜卑的财产!
“哈!”
万艾可大喝一声,双腿狠狠一挟马腹,胯下坐骑昂首悲嘶一声终于完成了最后的加速。开始以极速向前亡命狂奔。他虽然靠着和连赏识,以及父辈余荫有了今日的地位,可这也有他自己的实力的缘故,在部落里,他也是少以勇力著称,否则也不会顺利继承部落首领,今日面对汉军,有着家仇之恨,伏泉杀其弟夺其妻,他自然要全力以赴,将对面的汉军全部屠戮,抓到对面汉军的主帅伏泉,杀之,必要用其透露做酒杯,才可泄自己心头之恨。
在万艾可身后,三万名鲜卑骑兵大呼小叫、争先恐后地跟进,他们多数都是和连麾下的精锐之士,少数是魁头、步度根咬牙切齿送来的精锐。在奔跑中,鲜卑兵马本应排列成一条直线的阵形变得一片散乱,只是,虽然散乱,却不密集,他们的距离,足以保证汉军箭矢射来之后,不会造成骑兵连续的伤害。
鲜卑兵马到达汉军箭矢射程之内,如同预料中的情况一样,汉军的箭矢铺天盖地而来,只是明显已经不如前两日密集,可以说一日比一日稀疏,似乎,汉军的箭矢已经不足使用了。
见此情况,万艾可大声喊道:“加速,射箭还击,冲破汉寨!”随即,他自己当先低头策马加速,身上穿着以前鲜卑人缴获来的汉军铁甲,不断阻挡着汉军的箭矢,马匹上的铁甲也令汉军赏不了马儿分毫。
不止是万艾可,就是鲜卑大部分兵卒,也都如此无事,归根到底汉军的箭矢对于这三万鲜卑铁骑而言,实在是太少了,另外就是这些鲜卑精锐,身上的皮甲,明显比前两日的鲜卑兵卒精良多了,有数千人甚至披着汉军的铁甲,自然不怕损伤。
终于,到了骑射的有效射程内后,万艾可大吼一声,微微弯腰,强壮的身体正随着战马地奔跑在有节奏地起伏,二石挽力的铁胎弓已经握于手中,两枝拇指粗的狼牙箭已经绰于弦上,冰冷的箭簇已经指向前方汉寨,那里密密麻麻的汉军,只要箭矢带着杀伤的破坏力进去,就一定可以有所收获。
“喝!”万艾可吐气开声,铁胎弓霎时张满,“咻”的一声便飞驰前去,与此同时,在其身后,同样有无数“咻!咻!咻……”的声音传来,随后便见前方汉寨,鲜卑人第一次有效的杀伤了汉军,顿时有不少汉军中箭倒地。
鲜卑人都是人人善骑射的战士,在弓箭有效的射程内,原本冲刺的三万骑骑兵,一下子便还击了两万余支弓箭,有半数以上都直接落入汉军营中,纵然营中汉军有甲胄护卫,也被那密密麻麻的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