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或是刚刚到炼体境界的武修。
“在这里隐居一段儿时间也不错啊!”
叶流云觉得这里的环境不错,山清水秀,周围还有凶兽,可以偶尔吃一顿美食。
部落内的人,看起来也都挺友善的,应该不至于为难他。
想到这儿,叶流云猎杀了一头普通的野狼,剥下狼皮,让梁雪等人,帮着做兽皮衣服、
而他则是每天用神识探查这里人的生活习惯,了解这里的风俗。
梁雪觉得兽皮衣服太过暴露,所以就没有跟着叶流云出去。
雷鸣倒是很想凑热闹,但叶流云怕她露馅,没让他出去。以雷鸣的性格,过不了几天就会跟人打起来,到时候就会暴露了。
只有叶天刀,梁雪让她出去陪着叶流云,还可以照顾他一下。
于是叶流云和叶天刀,就都穿着做好的兽皮衣服,赶奔那个部落。
他们两个都隐藏了境界,装成没有修炼过的样子。
叶天刀背后背着的刀,也是叶流云随意炼制的普通短刀,免得太过显眼。
叶流云则是给自己炼制了一根长矛。他见过士兵们操练,所以舞起长矛来,也像那么回事儿,至少炼体一二重的人,他不用境界,也不会吃大亏。
他们每人身上,还扛着刚猎杀的一头野狼,作为准备给那部落的礼物,免得被他们嫌弃。
叶天刀经过这么久的调养,脸上的奴印已经很淡,看不清是字迹了。别人看上去,只是会以为有两道浅浅的疤痕。
而且她肤色也是有些幽黑,肌肉结实,穿上兽皮衣服,看上去跟这里的人很像。
相反,叶流云就显得有些怪异了。他肤色明显比这里的人白嫩得多。再加上他的天地之力比较强,一看就是气质不同。
所以他也给自己找了个借口,说自己失忆了,这样就可以避免别人的怀疑。也许有人会猜测,他是哪个部落的富家公子。
而叶天刀,他就说是在路上遇到的一个流浪者,花钱买下来当仆人。这样叶天刀继续管他叫主人,也是合情合理,不用再改口。
这个部落中的交易,不用灵石,都是以物易物。
但是叶流云见过他们族长手里有灵石,所以他找了半天,也找出十多块儿仅有的下品灵石和上百块儿中品灵石,绝对算得上是富家公子了。
储物戒指,这里也只有十多个化海境界的武修才有。所以叶流云将自己的储物戒指隐藏了起来,在外面又罩了一个普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