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的队伍,和无当军不一样,这是很标准的大夏部队,三万人中,九千人的辎重队,六千人的骑兵队,一万五千人的步兵队。
六千人的骑兵队分成了两支,厉如风就领着其中一支三千人的精锐骑兵。
“你的任务,是在战斗打响之后,带领你的本队,冲破叛军,不要回头,迅速穿插至此处,而后就地清扫附近叛军,等待本帅抵达。”
厉如风看着地图上的地点,震惊地瞪大了眼睛,“大帅,这.”
吕如松沉声道:“这是军令!”
厉如风无奈,单膝跪地,抱拳道:“末将领命!”
叛军的中军,是一派截然不同于朝廷大军的局面。
十几个汉子歪歪扭扭地坐着,酒肉的香气弥漫在并不算特别宽敞的大帐中。
“诸位!朝廷的狗官都是些废物,如今已经被我们连败三场,只敢缩在乌龟壳里不敢出来了!咱们今日就敲碎了他的乌龟壳,吃了他的乌龟肉!”
大帐正中的,正是自号平天大圣的反贼头子,下方是他的四大金刚,八面天王之类的心腹,闻言都嗷嗷乱叫着。
平天大圣左手边,是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中年文士,笑着开口道:“大王,诸位将军,别看这官军势大,但历朝历代的好汉起事,要想壮大,都得过这一关。为何?”
“因为只有他们才有那般精良的刀兵铠甲,才有数不尽的辎重钱粮,才有让我们眼馋的战马。打赢了,那些东西就都是我们的,我们就能凭空从十万大军,变成十万强军,从而横扫天下,定鼎中原,大王称帝,诸位也能封王拜相,永世荣华!”
“所以,今日这一战,咱们啃下这块硬骨头,啃下来了,实打实的好处数之不尽,这义军首领的位置,也将是自然而然,这天下,咱们就握住了一半了!”
众人被这话说得面红脖子粗,恨不得立刻就提刀上马。
平天大圣满意地点了点头,端起酒碗,“诸位兄弟,饮了这碗壮行酒!待大胜之后,再踩着狗官的脑袋畅饮!”
又一阵嗷嗷乱叫和摔碗声中,众人出了大帐。
平天大圣也穿好铠甲,提起大刀,在亲兵的护送下,走上了战场。
他来到阵前,指着隔在双方之间那条河水,“军师先前有言,敌军过河,半渡而击之,必胜。咱们且先按兵不动,等他们渡河再攻击。”
而等了一会儿,似乎官军的确耐不住寂寞,开始陆续过河。
“大王英明!官军渡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