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只有王寨这一处,凡是土匪窝,一般都有类似的地方!
王道明看到这个女孩,只是微微一叹,便去找其他土纺麻烦,他的力量终究有限,灭不了华夏大地上千千万万的山寨。
而且在这个时代,就算他杀得再多,只要一日不恢复和平,就仍然会有土樊生!
待到王寨里的土匪发现不对,人已经死的差不多了,王道明也不再隐藏,拿这一把从聚义堂里找到的刀,王道明一个照面,便杀死了巡逻队的三个人,其余的七个人对着他开枪。
若是冲锋枪一阵扫射,那还可以对王道明造成不少麻烦,但这些土匪手中,拿的不过是步枪,无法连射。
王道明身体一晃,若蜘蛛踏水,快到了极点,眨眼的时间,便冲到了几个土匪身前,刀光如水,将几个土匪笼罩。
杀人还是用刀快一些,一寸长一寸强,王道明只是刀锋一转,几个土匪便倒在了血泊里。
之前王道明隐藏起来,行暗杀之事,一是因为担心被几十杆枪围住,二是不想有土匪跑掉,到时候他要追杀更加麻烦。
他是来屠寨了,自然不能让一个土匪逃掉,一寨人,最重要的就是齐齐整整!
现在土匪已经被王道明杀得差不多了,王道明自然不再隐藏。
待到将巡逻队的人,和了望台上值守的土匪杀完,王道明又在王寨里逛了一圈,找到了一个先前上厕所去聊漏网之鱼,一刀直接杀了,才去到聚义堂,直接一刀把余庆年的头颅割了,并用一件土匪身上扒下来的衣服包着。
提着滴着血的头颅,王道明将刀随手丢在地上,向着寨子外面走去,沿路的雪地上,留下了一行血迹。
风雪之中,王道明提着头颅,越走越远,越走越急,心中很是痛快。
这一刻,王道明还真找到了一种,古代大侠客,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的感觉。
快意恩仇!
第一世他虽然也杀了不少,但过程却很憋屈,一路被围追堵截,很是难受。
哪有如今,夜行半百里,杀人屠寨,以平心中怒气来的痛快!
后半夜,约莫凌晨三四点时分,王道明终于回到了凤凰城的院子里,大厅的门还半开着,灯火未熄,显然是在等待王道明回来。
砰!
王道明推开半开着的大门,一把将手上的人头丢在地上,大厅里,姑娘坐在一张凳子上,趴在王道明曾经坐的太师椅上,已经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