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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六十二章 乱战(4 / 5)

去,不能再白白耽误时间了,以后再找安效良算账!奢王带着折损了近半人手的卫队返身奔回去找安邦彦汇合。

其实,若不是浓雾隔着,奢崇明返身回奔时,安效良就在他五十步远近的地方呆呆地立着。有人拍了拍他的肩头:“安将军放心,官职丢便丢了不消说得,你这性命肯定是保住了噻,劳某人给你做保!”接着这人又转过一张胖脸抹了把溅了满额的血迹对手下吼道,“都歇下都歇下,拉出道防线给老子守定这里!啥子也看不清噻,老子可不想眼看着打赢了稀里糊涂把命丢掉!劳三,你带些人下去迎哈大帅,再把路清一清。”

比奢崇明提早一步杀到天阶的竟是劳顺和他带领的五百川军嫡系精锐!

*补前一章的知识点:“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语出《左传》,原文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楚虽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

这里的“族”,意思是宗族、氏族,不是民族。不用说大明那时了,时至今日,严格来说,我们的所谓“民族”就遗传学而论,划分也远说不上什么严谨——西南地区,往往是按地理条件人为定义:亲兄弟两个,一个住河东的被定义成某族、住河西的就被定义成另一族;另一个例子是回族,其实应该是指信奉伊斯兰教的群体,与生物遗传学关系不大,从人种上来说,大部分是汉族——当然,汉族这个定义本身更不严谨,历史上多次战乱,人口大迁徙造成的结果必然是民族融合,在这种问题上较真儿不仅不会有什么结果,更没有任何意义。至于把“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恶意满满且毫无逻辑的话中的“族”硬引申为民族,那就更扯淡了:美美恶恶便是足够,对吧?

再扯远一点。原始阶段的人类,生产力低下,别说经济作物的出产靠老天爷的风调雨顺,外出渔猎碰到猛兽都保不齐要把小命丢掉,占据一块丰腴之地当然是活下去的最好保障——于是便会有争夺和冲突。这时候,个体完全无法无法生存,最可靠的只有血亲,就像狮群狼群角马群。

一个家庭既不能内部通婚延续血脉,更无法有效对抗更强大的觊觎者,于是一些家庭群体开始联姻——部落便形成了。几代下来,部落各成员之间都会有血缘上的关联,便形成了原始的氏族。

源于对自然资源的争夺,矛盾的主体由家庭扩大到部落,然而代价也更大了:两个部落交战,败的身死族灭,胜的也元气大伤,白白被其他人捡了便宜……于是后来有聪明人想到部落联合——“国家”的雏形出现了:武王伐纣便是部落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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