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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七章 未雨绸缪好商议(2 / 4)

,李秘只是借来一用,最好还是不要留下任何“罪证”,以免引发蝴蝶效应。

念及此处,李秘便摇了摇头,充满歉意地说道:“大宗师,我也不敢瞒你,这东西非同小可,还真不能给你,实在抱歉得紧……”

石崇圣又何尝不知,这等东西也强求不得,自然也就无话可说,李秘终于还是顺利完成了任务!

回到住处之后,所有人都有些雀跃,李秘却有些心神不宁,只是一个人在思考着甚么。

过得许久,他才走出门去,来到了项穆和姜太一这边来。

李秘比赢了石崇圣,给他们赚了偌大的脸面,项穆和姜太一自是喜不自禁的,尤其李秘画的潘洛斯阶梯,便是项穆这种性子,也难免要沉浸其中而不可自拔。

直到此时,那幅诡异的阶梯图,仍旧在他的脑子里挥之不去呢。

然而李秘却朝二老说道:“二位老哥哥,有件事想与你们打个商量,也想听听你们的意见。”

项穆最欣赏的便是李秘这种气度,分明有着高调的资本,却又处处保持谦逊,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李秘适才赢了石崇圣,眼下又征询他们的意见,这也让项穆和姜太一感到非常的舒心。

李秘毕竟是当了不短时间的捕快,又与宋知微等人时常走动,对大明律有了一定的了解。

当然了,若是寻常捕快,也只是负责一些押送或者收粮之类的事情,是无法接触到律法的,不过李秘志不在此,处处留心,自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对于盗墓贼的惩罚,历朝历代都不可谓不严苛,西汉的时候,盗墓跟杀人一样,都是要被处于极刑,而当时的极刑是磔。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刑罚呢?

所谓磔刑,跟凌迟差不多,是一种割肉离骨,斩断肢体,最后割喉的酷刑!

便是刑罚比较宽容的唐朝,对盗墓者也是深恶痛绝,明令盗墓者遇大赦而不减不免。

至于大明朝,对盗墓贼也有明确而详细的界定,但凡发掘坟冢见棺椁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开棺椁见尸者,绞;发而未见棺椁者,杖一百,徒三年;若冢先穿陷或未殡埋,而盗尸柩者,杖九十,徒二年半;开棺椁见尸者,亦绞!

盗取器物砖石者,计赃,凡盗论,免刺;若卑幼发尊长坟冢者,同凡人论;开棺椁见尸者,斩;若弃尸卖坟地者,罪亦如之。买地人如知情,各杖八十,追价入官,地归同宗亲属,不知者不坐。若尊长发卑幼坟冢,开棺椁见尸者,缌麻,杖一百、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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