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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七章 先秦诸子百家之名家公孙龙2(2 / 2)

《名实之辩》中,更是直接写出了“天地与其所产焉,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实也;实以实其所实而不旷焉,位也;出其所位,非位焉;位其所位焉,正也”;名实相当“其正者,正其所实也,正其所实者,正其名也。”进一步表明了名实相符的重要性。这里近乎是点名了前期杭州出版的第二版逻辑学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三大定律。

物不过其实,实不旷其位,正位正名,名实相符。跟儒家的名不正言不顺完全是两个意思。儒家是做事的名头或者是合法性的大义。而名家这里是更基础更一般的概念。举例是白马黑马属于马。但如果说白狗是马就言过其实。而马包含了白马黑马。但如果规定马不包含种马或者还包含海马。那么马这个名对应实就是出位。只有马所指称的马的集合都属于真正的马,且加起来等于所有马时,马这个概念对应的实才算是正位。这里面自然就包含了逻辑的同一律、矛盾律与排中律。

其章节提问第一个干脆是让“列举当前哪些做到名实相符的名称,并解释概念内涵与外延?”第二个则是“共性与个性的作用分别是什么,在什么情景下谁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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