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兰德领主正文卷第一百八十一章年末总结露天的开采非常顺利,李察调集了几百个壮年奴隶,一天就能开采五百吨煤炭。
将煤炭运输到兵站堡、苏菲亚堡、维克堡、铁山堡等城堡却比较难。
李察只能通过独轮车翻山越岭,幸好这几座城堡距离煤矿最远也就六七十公里,还不算太远。
尽管这样,运输的费用也颇为可观。
因为开采煤炭门槛很低,为了防止私挖乱采,李察制定了严格的法律,凡是发现私挖乱采的,罚款十倍。
如果没有钱,就要签订契约,成为契约奴还钱。
煤矿收入是领地财政收入的一部分,谁敢在这上面挖墙脚,就是与李察为难。
时间就这样慢慢过去,进入了十二月。
李察又一次将领地内官员召集起来,做年末总结。
参加今年会议的,除了去年的参会人员外,还有芙罗拉与奥托两位新人。
芙罗拉负责领地的教育工作,担任了河岸小学校长。
奥托则是领地的法官,他身边跟着几个未成年学生,跟随奥托学习法律,背诵法典,是奥托身边的助理审判员。
哈兰德领地的法律大部分沿用了格兰特王国法典。
不过李察认为格兰特王国法典很多法律指定的有问题,对国民管理的太宽、太严,执行的时候又是选择性执法,根本没有多少公平可言。
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军队是统治阶级的暴力机器,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李察在上中学的时候就知道了这一点。
而奥托学习法律三十年,才逐渐摸清楚了法律背后的奥妙。
因为治理领民比较宽和,奥托在审判的时候也表现得比较宽容一些,不会动不动因为小罪名照搬法典,处死犯错的人员。
奥拓审判的案件,除了杀人、伤害、抢劫、强奸这样的恶性案件,会判处死刑外。
一般的偷盗、斗殴、毁坏财物等情节较轻的案件,都会选择罚钱。
如果没有钱,就会被判处签订短期奴隶契约,直到还清赔偿款。
奥托负责管理法律,他的弟弟罗格被李察任命为领地民政官,负责管理领地大部分的民政工作。
因为果酒卖的不错,归属奥拉夫人管理的产业今年纯利润一千二百金币,比去年增加了一些。
虽然果酒酿造的时间也才三个多月,已经带来了不少的利润,加上白酒产业,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