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俸仅仅45贯,未免太低了一些。
如果是按照差遣来定,吕夷简每月的月俸则高达200贯,相比于本官,提高了近五倍。
如此月俸,方才符合他的职位。
然而,俸禄归俸禄,实际上执行又是另外一回事。
宋初的制度,基本都是沿袭晚唐和五代之制,百官定下的俸钱虽多,但实际上却是减半而支取。
并且,在太祖和太宗朝,所支的半俸,往往还会折支,即不发现钱,以其他物资,如茶、盐、酒之类的实物替代现钱。
立国之初,县令的月俸不足十贯,并且三分之二还折支烟酒茶,综合而言,其收入并不丰厚,只能算是微薄。
毕竟,这些官员并不是那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绝大多数官员背后都有一大家子人。
虽然太祖、太宗、真宗都注意到了官员俸禄的事,但短短几十年的时间,又如何能让官员俸禄的水平远超前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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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不是凭空出现的。
因此,直至现在,虽然官员俸禄历有调整,但除少部分近臣(侍从官等),绝大部分官员的料钱仍是以折支为主。
三分之一现钱,剩下的三分之二折支。
另外,用于折支的实物,往往会高估其价。
比如市价百文一斤的茶叶,折支的估价往往会是一百五十文,甚至两百文。
当然,折支两百文的情况较为少见,多数情况下都是以八分为十分。
而这正是祖士衡打主意的地方。
稍微改变一下折支比例,从原来的八分为十分,改为七分,或者六分。
(ps:现在大家看到的宋朝官员俸禄,大多都是源于嘉佑禄令,但嘉佑距离天圣还有三十多年,依照当前时间线,宋朝官员的俸禄还是相对比较混乱的。
另外,即便嘉佑禄令问世,官员的俸禄仍然存在折支,除了部分中高级官员、皇子亲王,以及部分幕职州县官,其他官员仍然折支。
具体折支比例,则是根据官员的品级以及差遣的重要性,部分是一半现钱,一半折支,部分是三分之一现钱,三分之二折支。
最后,最最不重要的官员,则是全部折支他物,这类多是闲散官以及致仕官。
歧视链,无处不在。
另外,多说一句,正因为折支的存在,宋代官员的收入中,才会有添支(增给)、职钱、贴职钱、茶汤钱、公用钱、职田钱等等,五花八门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