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文锦”本人已经近六十岁高龄,身兼市政局成员,行政局、立法局成员,非官守太平绅士等
家族直到百年后还地位超然。
就连港岛在日据时期,鬼子为了方便统治,还强逼罗锦文加入日军立法局,罗文锦则采取缄默原则,每次开会一言不发,关押期间都有单独监室。
因为,此时的罗文锦已经是华人民意代表,是港岛多个大公司股东,成立有“罗文锦律师楼”,并且在“茂隆皮箱行案”中一战成名,素以“敢言”着称。
“茂隆皮箱行案”为30年代港岛最火的一起商业官司,鬼佬商人“威尔斯”嫉妒“茂隆皮箱行”生意红火,蓄意敲诈,订购皮箱3000支,价值港币20万元,支付定金后,约定一个月后取货,如逾期未取到质量合规的皮箱,赔偿货款百分之五十云云
一月后,茂隆皮箱行老板“冯灿”顺利交货,威尔斯却将“冯灿”告上法庭,宣称皮箱只有表面是真皮,里面则有木料,并不是真的皮箱,为假冒伪劣产品,要求“冯灿”按照合同赔偿。
冯灿请来罗文锦出庭应诉,正当鬼佬法官要偏袒“威尔斯”,判决“冯灿”诈骗罪的时候,罗文锦拿出一块英国制造的金表,指着金表问:“这是不是金表?”
“金表是不是每一个零件都得是金的?”
“如果是,那么英国是不是卖假货,如果不是,那么华人造的皮箱,为什么不能用木料?”
这一战“罗锦文”声名大噪,随后获得潮汕商会大力支持,成为潮汕商会在律政界之代表。
眼下王老吉道:“雷总探长也是潮汕帮的一员,最好是让罗文锦律师楼出面,楚会长是伱老豆,肯定会帮你去请罗绅士出面。”
“不过,雷总探长涉及的是刑事案件,大罗先生是打经济案的高手,不适合打刑事案。何况在港岛刑事案只有大律师头衔的人才可以出庭应诉,港岛的华人大律师可没有几个。”
这里的大律师是指“皇家御准律师”,暨全港有资格打刑事辩护的律师,并且负责打刑事辩护,其余经济案不能参与,乃至连接案子都不能接。
需要由法庭把案子派给大律师之后,大律师才能拿着案子去打。
港岛的大律师一共只有十几位,其中三分之二是鬼佬,可以说刑事释法权全部掌握在鬼佬手中,但正因如此才凸显出华人大律师的珍贵。
律师需要考大律师执照,才能万分艰难的转为大律师,但大律师一旦要接经济案,便取消放弃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