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何sir的工作,更支持警队改制。”
昆先率先说道:“既然采用新制度选任处长,我便不再担任处长一职,在新任警务处长选举出来之后,愿主动退休,配合交接警队工作。”
“多谢昆先sir。”
何sir对昆先的态度并不意外。
斯凯明也点下头:“何sir的意见十分合理,但宪委层一人一票,新任处长的参选资格该怎么界定?”
“是处长级都有资格参选,还是宪委级呢?”
如果处长级都有资格参选,备选者就达十人以上,如果宪委级的话,目前有八十多人,未来可能多达两百人。
何定贤道:“警队作为纪律部队,是一支行动为主的部队,负责人采取选举方式,是为公开、公正、公平。亦是引入更多人来监督警队的权力更迭,不能因为选举制破坏警队风气。”
“如果把参选资格下放到处长级,未来所有高层的工作都将围绕选票、政绩,没人会为未来的社会发展考虑,做长远的规划。因此,我建议将参选资格锁定在副处长级,唯有两位副处长可以参与选举。”
昆先、斯凯明、葛白三人表情皆变,各有所思。
有道是,大事小会,小事开大会。
很多事务的最终决定,都是在少数几个人的私谈中达成,本来三人已经猜出何sir要选新处长,彻底更新警队权力构架,甚至想到何sir可能亲自参与选举。
成为首任华人处长,首位通过制度选举诞生的纪律部队长官,却没想到何sir亲自设一个坎,将级别定在行动副处长。
那下一届长官必然就是葛白!
“何sir,如果将参选资格定在副处长级,恐怕与先前的委任差别不大。”斯凯明心知没有机会上位,倒也没有乱出主意,反而很认真的道:“毕竟,港府之前委任新任处长,也是要考虑履历、威望、对警队的实控能力。”
“作为一支纪律部队,警队一向是很看重长官威望的,没有足够让人信服的履历,下面的警官也不会服气。”
何定贤笑着答道:“权力缔造是由下而上,权力的授予却是由上下而,警队自下而上,拿到自我授予权力的资格,就是改制的最大成效。”
“而你说的虽然没错,但每一任长官本就必须足够优异,能担大局,否则为什么要听他指挥呢?其实,每一种制度都希望选出有能力,守纪律的官员,人可以还是那个人,但谁掌握任命的权力最为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