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伟是宁博市的本地人,由于家里老房子拆迁,父母分了好几套房子,可谓是个名副其实的拆二代。
邹虎是从外地来宁博市打工的,由于为人好吃懒做,工作偷懒摸鱼,很快就被老板踢了出去,后面他索性就直接不上班了,跟着当地的一帮小混混厮混了起来。
按理来说这两个人的生活根本不可能有所交集的,可是人生的际遇往往就是这么的出乎预料,无法预测。
范伟虽然身为一个幸福的拆二代,但是他却有一颗追求刺激的心,特别崇拜电影中的那些社会人士,在一个机缘巧合的机会之下,他认识了一直自喻为社会人士的邹虎。
就这样一来二去,你情我愿之下,他俩很快就变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兄弟’,一个看中对方的钱,一个看中了对方所谓的‘社会地位’。
就在前几个星期,邹虎非常神秘的告诉范伟,说他的一个社会大哥刚从牢里面放出来,问他要不要认识一下。
范伟听后内心激动不已,要知道他可是第一次能见识到从那里面出来的人,立刻兴奋的点头同意了。
于是,第二天在邹虎的带领下,范伟终于见到了他内心期待已久的“社会大哥”。
果然跟范伟想像中的一模一样,凶狠的眼神,只要让他盯着看上一眼就让自己腿脚打摆,害怕不已,身体上无意之间显露出来的刀疤跟纹身让他更添几分凶悍。
这是范伟第一次认识那个男人,也是他第一次知道那个男人的名字:张海。
就这样,在范伟殷勤的献媚跟邹虎的极力推荐之下,张海终于收下了他这个小弟,其实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范伟答应愿意亲手奉上十万块钱的孝敬礼。
既然小弟都收了,那肯定得让他见识下自己的实力跟这个小社团以后的工作范围嘛,于是张海就打算从操旧业,干起了自己以前的老本行,抢劫。
范伟一听,我艹,这么刺激,那必须干那。
几人合计,最后终于把作案地点放在了鬼哭林附近,这个地方地处偏僻,黑灯瞎火的最合适不过。
本来范伟还有点揣测不安,毕竟鬼哭林的凶名他这个本地人怎么会不知,不过被邹虎挤兑了几句,再加上做这个事情的刺激感,最终范伟还是点头同意了。
那天夜里大约9点钟,鬼哭林附近小道旁两边的路灯显然十分昏暗,仿佛要被鬼哭林内的黑暗吞噬了一般。
蹲守在树林内的三人被蚊虫盯的浑身发痒,难受的要死,而就在张海等人准备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