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之行房事。
所以,通房丫鬟的地位是大于寻常丫鬟的,不过丫鬟始终是丫鬟,地位上来说还是低于妾氏。
因此,陪嫁婢女最向往的便是成为主子的妾氏,其次便是成为通房丫鬟。
糜锦注定要成为陪嫁婢女,可是能不能成为通房丫鬟,或者是地位更高的妾氏,一切还将看她自己的表现。
糜锦本就生得俏丽可人,主动热情起来更是魅力四射,不然糜竺也不会三番四次的想要纳她为妾。
单论颜值而言,糜锦的外貌丝毫不逊于糜贞,只是在气质上面略输一筹。
一个是小姐。
一个是丫鬟。
稍微一对比,高下立判。
不过即便糜锦不如糜贞,也绝对是百里挑一的大美人一个。
哪怕刘敢已经阅尽美色,在糜锦若有似无若即若离地勾引之下,仍然按耐不住躁动起来。
此时此刻,刘敢终是可以理解一句老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
这也让刘敢情不自禁的想起一个以前听来的笑话。
女人问男人:为什么有的男人家里明明有个漂亮如花的老婆,却还是忍不住出去找小三,找小四,甚至是找小姐?
男人回答说:这就好比一个小孩,一出生就玩惯了五百块钱的玩具,见到五十块钱的玩具却仍然想玩一玩。
为什么呢?
因为没玩过呀!
男人的回答让人捧腹,却又发人深省。
因为没玩过,所以想玩玩,因为得不到,所以觉得好。
正如刘敢面前的糜锦。
她虽然没有大乔国色天香,也没有糜贞丰盈性感。
但是,刘敢不得不承认,她往那儿一站,眼眸微微一眨,就是会有种莫名其妙的吸引力。
孔老夫子说,食、色,性也!
简直不要太有道理!
对面娇羞可人的糜锦,刘敢虽然有了贼心,惦记了糜锦一小会儿,但是却没有付出贼的行动。
倒不是说刘敢没有贼胆,也不是高风亮节的想学习一下柳下惠的坐怀不乱,而是有一位不速之客突然赶来,自来熟的充当了电灯泡。
还是很明亮很闪眼睛的那种。
“大王,怎么来了府上也不说一声,我马上让人准备酒菜,对了,大王想喝什么酒?”
糜芳的声音打断了刘敢对于男欢女爱的最美妙的遐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