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第五十二章(1 / 4)

看到的是前面的文?莫方,[买够30%]或[等两天]可破=w=

叶歧路的爷爷奶奶是受过教育很有远见的老两口,老早就将家里的重要物品搬到珠市口的大院里,那个年代的重要物品也没什么特别的东西,不外乎就电视洗衣机之类。

结果真到拆迁的时候,前面的全拆了,就唯独拆到叶家,不拆了。毕竟是住了几十年的房子,感情深,叶家老两口也没说什么。

街坊邻居都搬走了,那这房子再继续住下去怪没意思的,于是叶歧路就跟着叶家二老搬到了珠市口的大院。

叶家在珠市口的大院处在一条长长的胡同前中部,围墙是深灰色的,沿边种着几棵小杨树。朝南开的院门高大宽敞,漆着大红的油漆,两边还挂着灯笼。大院中间是一个公共的水龙头,旁边摆着一盆精致的盆景,还有几把木椅子,三辆自行车,一些蜂窝煤,整体看下来井然有序。院子里空余的地方很大,是留着深秋的时候囤积过冬吃的大白菜、白萝卜的。

房屋坐落于东西北三个方向,西边儿的是叶家,和叶家对门的东边儿就是涤非家。

叶歧路和涤非初见面的时候互相都没啥好印象。毕竟十几岁的年纪,个个都是胡同大院里的混世魔王,一言不合就吐吐沫扬沙子骂街扯领子,恨不得像螃蟹似得横着招摇过市,用老人家的话讲就是“小二流子”。

不过,叶歧路虽然行为举止上有点不务正业,但事实上,他可是当时所在初中的名副其实的优等生,升国旗奏国歌的时候校长给戴大红花的那种。尤其数学和化学,还得过北京市中学生竞赛的名次。

这样的家伙太容易成为家长口中“别人家的孩子”,而“别人家的孩子”无疑是同龄人的眼中钉肉中刺。

再加上叶歧路身长体硕,肤色偏白。最妙的是他那双单眼皮——简单连贯的弧线勾勒出的是少年逞能的冷漠与傲慢。再加上他总是穿的海魂衫,太有风骨了,太浑然天成了,太不与世俗同流合污了……

总结来说就是:太装逼了!

毫不夸张的说,那时候珠市口无数胡同里,年龄与叶歧路相仿的孩子都想抽他一顿败败火,只不过谁都没先挑这个头。

直到涤非终于“为人民除害”。

那天是个周五,叶歧路放学回家,自行车还没骑过珠市口路南的包子铺,就直接被来势汹汹的几个小子给堵了。

那时候的治安不比后来——老炮儿、顽主儿、胡同串子到处走,不是什么稀奇事儿,而中学生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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