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领带顶着在夜晚中借着月光也能闪闪透亮的抹油大秃头,还好头上没印什么条形码二维码啥的。
如果不是现在天色已黑,这块区域稍显偏僻,并且每人都端着深灰色光泽的步枪以军队的巡逻方式游走的话,这身打扮足够在任何高档次的酒宴上凑成别具特色的男团。
“看上去像是本地的黑帮。”可可嘀咕,“那些人都喜欢这样,打扮得够酷然后成群结队,亚森达尔的法律中不允许黑帮的存在,所以每个人都脸上都写着警惕,不过这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顶多也就是在地下的密室商谈毒品啊赌博一类的事宜,我们又不是正义的小伙伴,莱耶斯我说我们回去喝杯茶吧,现在已经满足了你的好奇心。”
莱耶斯看着视野中的图像尤为细致,听到可可的话后摇摇头:“不,还不够,我们得进去看看。”
“疯了吧,这里少说也有三四十号人,个个持枪身强体壮,你就带把小破左轮想不开也比捎上我啊。”
可可说得没错,他这次出来携带的武器只有一把左轮和兜里的十二发子弹,加上转轮中的六发一共只能开出十八枪,除此以外都是些辅助类的小道具。
就算他学几何学出身,利用障碍物的反弹等等保证一颗子弹能均杀三人,那清完这波也得弹尽,之后进去的时候就等于赤手空拳,谁能知道这些人守卫的门后所匿藏的水会不会更深。
装甲被火焰鸢尾给开了瓢对他的影响还是不小的,至少没办法顶着枪林弹雨强行突入了。
但不进去又不行,他一点都不同意可可的说法,这些人绝非黑帮,那种看似松散却又连成一个整体的巡逻阵型俨然出自军伍的手笔,而这些人持握步枪的姿态也相当老练,没经历过战争的人模仿不出这种时时警惕的感觉。
最关键的还是枪,深灰色的步枪显然不是本土打造,而是来自米迦勒联邦的BK-201,是相当紧缺的高档步枪,黑帮可没渠道能搞到这种货色,这群人要么是敌国的间谍,要么就属于实力非凡的组织,无论哪种都引起了他的好奇。
加上行程轨迹的记录以及莫名其妙发生爆炸的子弹,他很像弄清楚在记忆中并不存在的五月十四究竟是怎么回事。
“不需要全部解决,看见十一点钟方向的这个人了吗,其他人都是四人成组,唯有他是三人,身后的两人说是同伴更像是护卫,没猜错的话他就是这帮人的领队,我们只需要解决他就行。”
“说得轻巧,我觉得我动动翅膀都要被开枪击毙的感觉。”可可在句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