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故人相逢
平天穿着银白的狼皮战靴,银白的狼皮裤子,在银白的狼皮袍子外,又罩上一件坚韧的白色皮甲,覆盖在银白的狼皮披风之下,表面风光,英武非凡,实际已经疲惫不堪。
一路北上又踽踽西行,见识到雪域的雄奇山水,前方群峰林立,登上一山却发现另一山更高,没有人打扰原始森林都生长的绵绵不绝,广阔丰饶。
树冠覆盖新雪,如同不堪重负的撑开巨伞,稍加碰触就像要散架一样簌簌落雪。溪流的都已经被覆盖着一层薄冰,只有足够宽阔才能见到蒸汽升腾的水源。
在哪里都少不了呜咽风声,比嗡嗡不停的蚊子更可恶,好歹蚊子拍一巴掌,它还会飞远点。
但对于平天来说最可恶的是脚下的雪,走的虽然是山地,但脚踩的全是雪,他深一脚,浅一脚,尤其是他还牵着马,无数次的从深陷暗坑中的拔出马蹄,跋涉到现在人马都已经筋疲力尽。
他仰头望望天,太阳在正中发出白蒙蒙的光晕,雪仍旧在下,完没了的已。
感觉到脸上轻柔的雪花,一触即化。
这似乎是一个不错的雪天,但是在雪地里一连疾行这么多天,他对这温柔的雪没有一点的亲近感,脸上的皮肤冰凉,一停下来手脚就会冻僵。
本来雪白柔顺的狼皮袍子上的毛因为穴融化成水,又结成冰,而纠结在一起,肩膀上更是覆盖着薄薄的一层半冰半雪。
服过辟谷丹,肚子虽然不饿,但是嘴巴留着苦涩的味道,十分怀念饭菜的香味。
“黄老板的地图上说,前面建有一个木堡,就是魔修们聚集剿狼的地方。”平天掏出黄老板赠送的,已经被劲风吹折成两片的便宜地图,便走边看。“我们到达那里再做休息。”
“也好!”至尊道。
半躺在颠簸的雪橇上,屁股都快发麻了,一路颠簸,无事可做,既无聊又无奈。现在最期待的就是靠在温暖的火堆前,享受一番冒着油渍的熟肉,在喝点热过的小酒,只要到达那个木堡这一切就能实现。
“有人?”平天停住脚步,“十二道遁光从背后飞驰,还有一道从前边而来。”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御剑飞行。
对于修炼者来说御剑飞行就相当于凡人骑马奔驰,而且魔者初境就可以做到。但平天有至尊需要照顾,只能在地上依靠双腿走路,他也就没有尝试去御剑飞行。
前面的那道遁光稍快,转瞬即至,像是在逃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