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魁此时转过头来给丁成瑾投来了一个无奈的眼神以表示安慰,“习惯就好。”
丁成瑾注意了叶魁这么久,这时才真正的仔细看清了这个“特困生”的真面目。不看不知道,一看清了,让丁成谨不用多了几分诧异。
叶魁的脸有些消瘦,脸长得倒是挺俊,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他脸色有些苍白,就像很久没在太阳下走过一样。而最吸引丁成瑾注意的,是叶魁的眼睛。叶魁的眼睑总是不自觉得微微下垂,眼神让人一看就感觉到一股温文儒雅的柔和。
而这还不是丁成瑾最吃惊的,最让丁成瑾感到诧异的是叶魁的眼睛居然是鸳鸯眼。
所谓的鸳鸯眼,就是左右眼睛不一样颜色,学名叫虹膜异色症,一般都是遗传所致。叶魁就是如此,而且他两只眼睛的颜色怎么样都不是一个本国人眼睛的黑色或者棕色,而是左眼是迷人的琥珀色,右眼却是勾魂的天蓝色。
丁成谨一看到这双眼睛,第一个想到的竟然是猫的眼睛。
奇异的鸳鸯眼和那白皙清秀的脸加起来,竟然将他的脸称的出尘地迷人。从刚才叶魁起身拿试卷时目测,他应该有一米七五左右的身高,身材修长偏瘦,有些单薄。可就是他这种不经意的柔弱,使他散发出一种另人捉摸不透的高贵气质来,嗯……感觉跟猫一样优雅而高贵。
这样的一个,像是从某个天国微服出巡的天仙的人,即便是丁成谨这样性取向非常正常的人看了,也不由一阵感叹,所谓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用在这个男人的身上也非常的贴切。
似乎为了验证丁成瑾的猜测,叶魁从抽屉拿东西的时候,一堆五颜六色的信封被带了出来落了一地,叶魁本人一愣,然后非常淡定地从地上捡起那些信封,用一条小橡皮筋全部捆起来放进了书包里。
方进元看到丁成瑾望着叶魁发呆,哈哈一笑,“哈,丁兄啊,别看这家伙就一特困生,他可是我们学校的校草啊!每天情书不会少于10封的!”
他说完手上变魔术似的出现了一小叠和刚才叶魁捡起来的信封差不多的信封,朝丁成瑾晃了晃,他也收到不少。
“那些全是情书?”丁成瑾目瞪口呆。
“也不全是。”方进元把自己那些情书收起,在叶魁那堆里面翻了翻,抽出一个黑色的信封,也不管叶魁愿不愿意直接拆开,念了起来:“‘小样!别以为自己长得帅,就可以包揽全校的女生,你怎么看怎么就是一个小白脸……’咳,后面有点不雅,还是不念了。”
“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