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临冬城那厚重宽阔的身影再次出现在视野中,艾格长长地舒了口气:终于到了。
这趟送小母狼回家的旅途异常顺利——对队伍中大部分人而言如此:一行人既没有碰上拦路贵族,亦未遭遇南下避冬的野人,更没碰上据说不断骚扰沿岸的海盗劫匪,就连糟糕的天气都没出现过一回——只花了不到十天,就走完了从颈泽到临冬城的全部路。
身为队伍领袖,艾格享受着长官待遇:赶路时可以骑马、可以坐车,晚上也无需守夜,按理说该是队伍中最舒服的。可惜,由于艾莉亚和她亲戚的存在,艾格实际上反倒成了最累的那一个——在麻烦找上门的最初两个晚上,女孩都非要他揉着肚子才睡得着,半夜偶尔疼醒,也是毫不客气地推醒他要他继续揉……好不容易第三天不疼了,晚上却还是照常往艾格被窝里钻,理由竟然是“暖和”。
被如是折腾了三五天下来,艾格不仅缺觉,还因为睡眠姿势不够舒服而浑身酸痛……鼻子轻嗅,仿佛还能闻到衣服上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害人精往往也是磨人精,但不管怎样,等今天把女孩交到她亲妈手里,自己肯定是能从苦海中脱离了。
……
队伍持续行进,渐渐走入了围绕临冬城的避冬市镇。随着凛冬接近,这里和艾格前两次来相比明显热闹了许多——那些不种地而无需操心农务的山地氏族,已经早早地拖着家当来到这里,挑了最坚固而不漏风的石头房子入住,只等过冬了。临冬城是艾莉亚的家,能认出她的人不在少数,艾格让她戴上兜帽,以防被人认出来。
送史塔克小姐回家在北境自然是件光彩的事,但毕竟破坏了守夜人不偏不倚的中立性,在守夜人产业大部分家当都在南方的情况下,还是别让什么人都知道为好。
队伍接近了临冬城的大门,周遭越发热闹起来,艾格发现有许多穿着史塔克家灰袍的士兵在市镇街道间跑来跑去,大呼小叫,似乎在召唤集结着。
迎面而来的临冬城教头让艾格有了解惑的机会,他主动开口搭讪:“罗德利克爵士!”
“呃……守夜人兄弟?下午好。”可怜的老爵士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穿黑衣的人,困惑地打量着艾格的队伍:“临冬城欢迎各位,只是……艾德大人和他的儿子罗柏带走了临冬城大部分人,仆从下人都没留多少,眼下……恐怕招待不了你们这么多人。”
“无妨,我们就在避冬市镇里过夜,明日便继续北上。”队伍里有几十个西境的精锐士兵,就算此地主人不介意,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