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
如鱼得水这个成语其实是刘备用来形容诸葛亮的,在这里被高飞盗来使用一番,也算合乎情景,不过尚好,众人并未对贾诩心存芥蒂,这倒是有利于以后彼此无隙,团队的最大能力才会显现出来,这是高飞最希望看到的事情,“明日清晨,列阵出发,三万大军,先开赴陈留,与曹操会盟,再杀往洛阳,取下董卓的狗头!”。
士气昂扬,群情奋起,点兵三万,即刻出发,一路风尘滚滚,也是无话,两日之后,且到陈留境内。
刚入得陈留县范围之内,高飞骑马在前,远远望见一队人马,衣冠不凡,气势不减,定然就是曹操无疑了。
原来这个曹操知道今日高飞必到,特意整列数百军马,出城二十里相迎,以表情谊,而两人初在洛阳相识时,也是称兄道弟,虽然都是各怀鬼胎,但是表面上的功夫不能差了,毕竟这个曹操虽然有大才,但是也不知晓之后的历史发展,有朋友交总比多一个敌人强,所以这个曹操也是颇费了一番心思。
高飞打马在前,与曹操相见,也是影帝情节泛滥,两人尽皆下马相拥,而高飞更是言说,“久不见哥哥,中某县之别,甚是挂念,想不到哥哥竟然在这陈留,又拉起了一支军马,真是想煞兄弟了!”。
曹操年纪比高飞略大,以“哥哥”相称,也是照顾他的颜面,从来都是别人给高飞做小弟,哪里有高飞认别人作哥哥的,不过曹操与高飞两人,也还都是演技不差,这个曹操更是差点落泪,“高飞兄弟既然来了我陈留县内,哥哥当尽地主之谊,且明日我兄弟二人,一起杀入洛阳!”。
十八路联军,相互约定,各从属地出发,再在洛阳,兵合一处,大破董卓,而今大部分的盟军都已经动身在去洛阳的路上,而高飞之所以要绕个远,先来陈留,再去洛阳,其实是贾诩的意思。
按照贾诩的意思,这个曹操之后必会和高飞争夺天下,且是一个劲敌,所以正好趁着现在两人还没有撕破脸,尚有情谊之时,前来与曹操汇兵一处,摸清这个曹操的底细,到大破洛阳之时,或许趁着一个乱子,先下手为强,结果了曹操,不就了却了一个后患嘛,而高飞也没有反驳,到不是他想杀了曹操,高飞也希望借着这个由头,摸清这个曹操的底细,而且曹操也不是一个短命鬼,他的存在比死掉更有意义。
高飞的理论很简单,吃掉虫子的飞鸟不是食物链的最顶端,而吃掉一只老虎的人,才是站在最高点的存在,曹操就是一只老虎,所以把一只可以咆哮山林的猛虎扼杀于幼虎时期,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