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把骑士剑按照蓝嘉维的身高,很合理地确定在165公分的长度,全身狭长、带着银色的光芒,造型简约,蓝嘉维根本就没打算镶嵌什么珠宝。但如果你觉得它轻巧,那就错了,这是一把因为特殊的材料而重达51公斤的杀人利器。剑刃有130公分,其他的35公分都是属于剑颚、剑把、剑首,而带着工程学磨砂的剑把利于双手紧握进行劈砍等动作。
剑鞘也是飞梭制造的,用得也是特殊金属,与剑本身可以完美合缝,指纹识别让除了蓝嘉维自己外、没人可以拔出来。找出戒指里缴获来的一些顶级武器,蓝嘉维很轻松地将它们跟切豆腐一样地切成一小块、一小块。而龙骨匕首他是舍不得去砍的,就算不用也是纪念品。
自言自语了一句:“宝剑啊,首次用都要见血”,接着手指轻轻碰了一下剑刃,手指皮肤上一道细小的伤口出现,一滴血滴在银色的剑刃上,让整个剑仿佛活了过来,发出一阵轻颤。
在阿德尔星球的时候,蓝嘉维对战气的了解实在是太透彻了,那时候是羡慕地不得了,由于种族的限制、一直无法施展。双手持剑,做了几个动作之后,他说:“小智,你是对的,我人类的体质更适合这个”
“主人,难道不需要要主母刻画几个魔纹在剑刃上面?”
“不需要,我自然的属性调整个几天就会以战气的形式释放出来,刻画魔纹是因为当时没办法用战气才那样,那时候在亚马逊跟巨蚺搏斗的时候,曾经不自觉地施放过”
“你的战技是跟伯特利学的吗?看样子很实用,根本没半点花哨”
“小智,除了伯特利,米尔后来出现过好多位人族英雄,都是战神级别的,他们统一的口径就是玩花哨的玩意就是送死,而我也是高手哦,很认可他们的观点”
吃过晚饭,跟千代单独一起的时候,蓝嘉维才拿出戒指里的骑士剑给她看。
“哇,好帅。亲爱的,你真的很合适用这个,匕首用起来虽然也很厉害,但总是感觉猥琐”,千代眼冒星星看着将骑士剑连鞘一起矗在身前双手叠加压住、帅帅地丈夫。
“那是,我之前有点走进死胡同了,一直当自己还是精灵族,其实我是人类,更适合战气的修炼”
蓝嘉维不再摆帅,将骑士剑横放在大腿上,坐了下来:“小智建议我先下手为强,我认为是对的,其他不说,跟德州财团有联系的那些毒枭是必须先消灭掉才好”
千代现在也很期望用战斗去打破瓶颈,当下高兴起来:“但我觉得不可以频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