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克忍住心中的悲痛,他现在明白自己千万不能慌,父母很可能已经去了,现在自己应该主动担起责任,不然的话,普罗城就真的完了。
他用充满仇恨的目光看向法师塔,尽管他现在已经知道了,那是整个西海岸都有数的强者,纵横200年的老妖怪,止儿夜啼的绝世老魔头,不过那又怎样。
达克的脾气,就是一头倔驴。
在有些时候非常让人头痛,但又在一些事,他却能够担起大梁。
比如说现在。
很多人在听到恐惧大公德隆罗姆斯这个名头的时候,就已经心里发怵了,等真正见后,没有晕过去都算是心理素质极好的了。
但是达克没有,你说他心理素质好到爆表也行,说他神经大条到逆天也罢。
但现在,需要的就是他这种人。
即便实力差距过大又如何,即便毫无胜算又如何,这些达克通通都不理会。
他现在只想做一件事,那就是前往军营,那里还有四名骑士,五百名正规军。
他要召集这支军队,然后****娘的,给爸妈报仇。
这时候普罗大公如果知道达克宁想法的话,恐怕会气得活了过来,指着达克的鼻子破口大骂。
丫的,别人遇到这种事,跑都来不及。
你这倒好,还当真不服就干了。
这种愣头青的王者,还真是挺让人服气的。
不过现在达克遇到了麻烦,他和自己的老师帕博罗被十几个怪物包围了。
达克拔剑,一身倔脾气让他练就了这一手拔剑术。
尽管威尔看不上眼,但就不代表他的拔剑术差了。
他能够得到骑士比赛的冠军,靠的就是这一手拔剑术。
他能够在双方战马交错的瞬间,拔出腰间的长剑,给予对方精准有力的一击。
这一手拔剑术极为讲究精神境界,每一次拔剑都需要莫大的勇气。
可达克,最不缺的就是勇气。
除了老妈,至今为止,还没有谁让他害怕过。
面对十几个怪物的包围,达克表示,十几个算什么,老子要打一百个。
于是乎,他率先发动了攻击。
这时候都帕博罗心里是崩溃的,对付六七个怪物已经是他的极限了,而达克,能收拾三个就已经不错了。
他还想和达克打一个配合,哪知道,这货像打了鸡血一样,嗷嗷叫着就冲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