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坚称帝后,在国内进行一番大刀阔斧的改革。
在教育部官员崔仲方的建议下,杨坚首先撤销了北周时的六官政治制度,恢复汉魏实行的制度,大规模改组政府,设立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司徒、太尉、司空)、及尚书省(中央政府)、门下省(监察院)、内史省(立法院),秘书省、内侍省等五院,御史、都水、太常等十一部,左右翼禁等十二个司令部,又设勋官、上柱国、都督等十一级,用以奖励有功将领,散官特进到朝散大夫七级,用以加授有德望的文武官员,把侍中改作纳言,任命相国府军政官高颎当左副行政长官、兼总监察长,相国府审理官虞庆当立法院首席立法长、兼文官部长,相国府主任参谋李德林,当次席总立法长。
之前北周和北齐两国铸造的钱币,共有四等,而民间私自制造的钱币,名称更多,轻重也不一样,杨坚重新铸造五铢钱,阴面、阳面、钱体、钱孔都有凸起的周边,一千钱重四斤二两,古钱和私钱一律禁止,把样品放到关卡要道,凡与样品不同的钱,由政府没收销毁,从此钱币全国统一。
北周时期的法律比起北齐的法律繁复而不精密,杨坚让高颎、郑译及上柱国杨素、太子宫康乐管理官裴政,一起重新修订。
裴政对过去的文物制度十分熟习,对政治运作也都了解,上自魏晋,下到齐梁,研究参考他们的演变和量刑轻重,采取适当的调整,同时参与实际修改刑法的有十余人,凡是遇到疑难问题不能解决,都请裴政裁定。
经过这些人的不懈努力,杨坚最终批准废除前世的枭刑、轘刑、鞭刑,除非犯谋反以上的大罪,都不没收家产或屠杀全族,简化刑罚为:死刑、流刑、徒刑、棍刑、笞刑。
其中死有绞死和斩首两种,流刑有二千里、二千五里、三千里共三种,徒刑有一至三年共五等,棍刑有六十棍到一百棍共五种,笞刑有十竹板到五十竹板共五等。
同时拟定八议法,也即免刑或减刑的条件,共八种,分别是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实。
议亲即皇帝的亲戚,议故皇帝的故友,议贤即为人贤德,议能即有特殊才能,议功即对国家有很大贡献,议贵即位高权重,议勤即工作勤奋,议实即做人诚实,凡符合其中一条的,都可以申请免刑或减刑,当然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查,有专门的细则提供参考。
同时废除前朝对被告所用的酷刑,拷打时不准超过二百竹板,枷的大小、棍的粗细,都有固定的格式,人民受到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