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的头颅,有的洞穿了心脏、咽喉。
“小心!有陷阱!”
“树枝上有蛇毒!”
“注意!注意!”
“……”
一时之间,雇佣兵们皆是凛然,这五百万美金不好赚,真的不好赚,暴君在三年前就跟狄斯有过一场大战,虽然以暴君的失败告终,可在这片区域的人都知道,暴君不会善罢甘休。
而狄斯又是一名强大的军火商,如果暴君是出现在城市里面,那么城市巷战绝对能够要了暴君的性命。
在现在的重型武器里面,暴君一旦出现在城市当中,那么不是被子弹打死就是被炸死。
“没有枪,没有炮,自有那敌人送上前……”
歌声再次响起,伴随着的也是狙击步枪的枪声。
一个接着一个雇佣兵倒下,鲜血的气味已经弥漫开来,让人感觉到恶心。
而在,在丛林作战,指挥、协同、观察、射击和通信联络都是十分困难,在丛林里,AK47的突击步枪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即使在连续射击时或有灰尘等异物进入枪内时,AK47的机械结构仍能保证它继续工作。可以在沙漠、热带雨林、严寒等极度恶劣的环境下保持相当好的效能。
然而,雇佣兵手里并不是没有AK47突击步枪,可他们现在连暴徒的影子都没有见到,怎么朝对方开火?
又有一批雇佣兵倒下,每当他们深入丛林的时候,总有陷阱等着他们,越往丛林深处走去,那么在里面就很有可能遇到豹子和狼这种凶猛无比的野兽动物。
迪恩则是漠然的在后方慢慢走着,他一点都不着急,他们现在是在进攻,而暴徒则是在不断后退。
进去到了里面,暴徒面对的已经不是一群雇佣兵了,而是一群野兽。
…………
“头儿,再往里面走的话,就会遇到野兽了。”猎枪对着应旭说道。
应旭已经回来了,满脸迷彩,上面还有鲜血,嘴角挂着残忍的笑容,说道:“那就继续往里面走,或者扩散击杀,利用地形将他们分割,一个一个的杀掉!”
每一个陷阱,他们都牢记于心,这是生存的条件。
“秃鹰,还有多少颗子弹?”应旭看向了秃鹰,问道。
“最后一个弹匣了,十发。”秃鹰回答道。
“那就走吧,别浪费子弹了。”应旭说道。
他没有让秃鹰狙杀迪恩,只是狙杀一些冲上来没有踩到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