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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引灵(1 / 3)

第一天的夜晚,我们彻底的进入了藏北的无人区,也是彻底的远离了人类的文明,在藏北无人区的范围相当大,大概有四分之三的地方都是无人区,毕竟地方太大。

记得以前在看电视的电信广告时,有一句台词我记得是这样的:“我们的信号覆盖了全国百分之九十九点九。”而我们现在已经在那信号没覆盖的百分之一的地方已经奔驰了快五六个小时。我和文诺早已经在车里睡着了,不过由于太颠簸,我们一直没睡好,处在半睡半醒的状态,金三和土登则是提起了十二分的精神,一直都在尽心尽力的观察驾驶着。

第一夜非常的平静,这是一个好消息,太阳出来时,我们的车也停了。因为害怕被搜查偷猎的巡逻车碰到,我们又把车开到了一块大岩石下面,这样不太容易被发现。停了车之后,我们也就陆续下车了,搭起了单人帐篷。我则是负责生火煮饭,本来是打算弄疙瘩汤的,但是阿毛在不远处上厕所时发现了一具野驴的尸体,我去看了下发现,这头野驴竟然才死没多久,而且身上也有枪眼,应该是昨夜被偷猎者打死的,不过野驴并不值钱,估计也是他们打错了。

阿毛看着野驴尸体颤颤巍巍的说:“打死这野驴的偷猎者不会和我们碰上吧,要是碰上了怎么办?他们会不会把我们干掉。”

我看着他的样子,哈哈大笑:“当然会干掉我们了,光这三辆车就值不少钱,而且在这把人杀了,就算过一百年也不会有人发现,不过害怕个鸟,要是碰上了,我还要干掉他们呢,最看不起这种为了钱财不计后果的人。”听到我这么说,阿毛安心多了,我掏出匕首,费力的将野驴的两条后臀子割了下来,重金属匕首到底不适合干割肉这种货,我应该带削铁如泥的合金匕首过来的。

在所有的的武器之中我最喜欢的便是重金属匕首和已经被军队淘汰掉的三棱军刺,前者方便实用,不管干什么都搞的来,后者则是杀人利器,细长轻便,可随身携带,现在我的小腿的内衣上就绑着一把三棱军刺,而重金属匕首我则是一直绑在防寒靴外面,匕首的刀鞘是一个长方形的合成塑料制品,一般人并不会发现那是匕首,而且在新疆和西藏就算被发现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在这里很多人都随身带有刀类的武器,不过他们带武器并不是为了打架啥的,而是他们相信刀有灵性,会保护主人的安全。

有了两条后臀子,今天早上我们也就不用吃面疙瘩了,看到我和阿毛两人提回两只后臀子,所有人的眼睛都直放光,毕竟这可是野生的精驴肉,货真价实的野驴肉。“这个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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