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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朝陪着安格斯走遍了帝都的大街小巷,大冷天的,两人戴个帽子、口罩,全副武装下来,几乎没人认识。

他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几年,从孩提到青年,这还是第一次完完整整地回顾以前的足迹。

中学时代最热衷于吃喝玩乐,这一片儿的好吃好玩的全被摸了个遍。这次带着安格斯来重温,自然是满满的回忆。

帝都的风又冷又裂,好在他们两个大男人体格都不错,倒是安格斯不太适应气候,手脚开始蜕皮。谢朝从他妈梳妆台上挖走了他小时候常搽的那个牌子的雪花膏,拿给安格斯用,用了几天就好转了。

只是杨莉一翻抽屉,问谢广平:“我那雪花膏怎么少了?”

谢朝赶紧没事人一样溜走了,第二天就将功补过地买了个昂贵的化妆品放他妈桌上。

崽崽每逢周末也要跟着他们一起出去溜达,这样下来,安格斯和崽崽倒是成了玩伴儿。

主要是安格斯比谢朝勤快。

大街长椅上,谢朝懒洋洋地使唤崽崽:“崽啊,去对面帮爸爸买个三杯奶茶。”

崽崽走得两腿发酸,不想去,就撒娇:“我一个小孩子不行,人家会诓我,要有大人陪同。”

谢朝不轻不重地踹他一脚:“夏天出门一个人批发冰淇淋的时候怎么不这么说?”

家里冰淇淋吃完了,都是崽崽自己一个人骑个自行车,到小区超市自己批发的。

安格斯出来打圆场:“我去吧。”

崽崽又闲不住,索性跟在安格斯后面,还能点个自己喜欢的口味。

三人里头,谢朝最懒。终于有一天他觉悟了,拿出积灰已久的健身房卡,热情相邀安格斯去健身。

本来他想找圈内死党来着,但是冯东书前段时间参加了个拼命综艺,跟着探险家去冒险,时不时地吃几条活虫子。每拍一回下来,都要克服一次心理阴影,刚开始还会和谢朝吐糟那什么虫子最恶心,后来就直接比较那种虫子口味最好。

谢朝为了不让自己完美的健身时间变成虫子比美大会,彻底把冯东书打入了冷宫。

谢朝一直觉得他和冯东书的友谊来得莫名其妙,就像不在一个时节开的花,夏天打苞的莲花和冬天怒放的梅花,这永远也不可能看不见对方,偏偏他两居然还成为了朋友。

谢朝觉得自己这比喻充满了文学素养,还说给冯东书听。

冯东书当即嗤笑一声,还花呢,矫情不,再说现在大棚培育多厉害,你想看什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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