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来来回回一弄,一晚上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索性,四个人找了间小酒吧。酒吧不算很大,简单的舞池,摇曳的灯光,伴随着DJ手打的迪斯高音乐,帅气的调酒师,摇摆着白皙的身体的美女,霎那间成了酒吧最美丽的点缀。
“几位先生想喝点什么?”
耳畔响起酒店老板的声音,带着S东味的口音,让杨宇默为之欣喜。抬头打量着块头十足的年轻人,不禁感到有些诧异。
“你是这的老板?”杨宇默疑惑的问道。
听到流利的普通话,年轻的老板点点头,热情的说道:“几位快请坐,想喝点什么,我请客。”
取下背包,布莱克从外兜里拿出一沓钱扔到吧台上,“大家都不容易,我们从来不吃白食。”说完,跟随杨宇默的脚步,坐到一张灯光位置比较好的桌子旁。
店老板望着坐在一起的四个人,心里有些疑惑,内陆人怎么会到这边来?低头看了眼吧台上的一沓钱,那一沓,最少一万块钱。
建立酒吧的初衷,主要是面向中低水平的人消费,并没有太好的酒,这么多钱,一时间倒让店老板为难了起来。
“怡霜,一号桌送几个果盘。”店老板对正在忙碌的服务员喊了声。收起桌面上的钱,弯腰从柜子里取出一瓶珍藏多年的XO。这瓶酒是开酒吧的时候,买来镇场子的。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很多人都消费不起。
“好嘞。”女孩应了一声,端着几个密封好的果盘走了过去。
年轻的店老板走到杨宇默面前,赔笑道:“不好意思,这是本店目前最贵的酒,几位将就下吧。”烈酒虽好,但却没有红酒值钱,手上这瓶路易十三,也不过几千块钱一瓶。
“哇靠,路易……”约翰诧异的望着店老板手里的烈酒,摆摆手,道:“不喝!”
“不喝你叽歪什么?”史蒂夫拍了下约翰,鄙夷的看了他一眼。
“伙计,来一箱啤酒,弄几盘花生。这酒,你还是自己留着吧。”杨宇默面带微笑,抬手指了指他手里的XO。
店老板愣了两秒,点点头,转身朝着吧台走了过去。心道,从他们的外貌看,不像是坏人。只是那三个外国人,到底是干嘛的?
人人都知道,塔城是边陲重镇。来这里的外国人,大多数是选择偷渡到对面的哈萨克共和国。很少有人来这里旅游,因为这里属于中温带,时常会有高温与大风,而且大风一吹就是七天的时间。
近年来,东伊运极端恐怖组织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