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军即将休整完毕,马上就要班师回朝了。我要赶回去向王忠嗣报道,兄弟你可以在凉州城多住一段时间,不随大军一起走,但也别误了去长安的时间。”
沈锋点头应允。
李延风走了之后,沈锋从盒子里将那件防弹背心拿了出来,只见外面的迷彩布料已经被撕扯割裂的不成样子。好在里面的防弹内芯还是好的。这件防弹背心也是高科技产品,内芯是用凯夫拉纤维和人造蜘蛛丝混合编织而成,既轻便又坚韧。当时沈锋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担任的是远程狙击手,所以选择的防弹背心是防护等级最低的,也是最为轻便贴身的,只能够防护一般的弹片攻击。
可现在是在唐代,连枪和子弹都没有,对于一般的刀剑弓弩来说,这件轻便的凯夫拉蜘蛛丝混纺防弹衣足够了。
沈锋心中总算高兴了一些,这件衣服放到唐代,也能被称为一件宝衣吧。
沈锋把这件衣服交给了钟叔,让他找裁缝给另外加个外套,自己好贴身穿在里面。
岑参知道沈锋要在凉州城再住上几日,接着就要去往长安了。他也无法再和沈锋一起走,便也来辞行。
沈锋有些依依不舍,开口问道:“岑公子明年可还去长安赶考?”
岑参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还去!”
沈锋心中也是敬佩,这岑参还真有一股百折不挠的劲。
“若有机会,咱们长安再见!”沈锋朗然说道。
岑参很郑重的点了头头:“岑某求之不得,沈都尉多多保重!”
这二人都走了之后,沈锋便安安心心的在钟家住了几日。白天钟离忧老是来找他,缠着沈锋要学功夫,沈锋也很是喜欢这个孩子,也指点了他不少。
其他的时间么,自然便属于沈锋和钟离素的了。二人聚少离多,也趁着这几日好生相处温存了一番。一个唐代的高冷女神对自己却是无限温柔,沈锋觉得真是人生无限好啊。
这次钟叔很是懂事,极少现身。
春日苦短。
在凉州城的这段时间,也是沈锋穿越过来之后最为轻松快活的日子,不用打打杀杀,每日美人相伴,惬意舒适。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过得飞快,算了一下日子,王忠嗣的大军已经向长安进发,沈锋也不敢耽搁。
沈锋也并不想和大军同行,而是想自己独自一人直接去长安,在长安城外同王忠嗣的大军会合。沿路也可游历一番,见识一下大唐盛世的风土人情。
又是一番依依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