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凌晨,叶知秋恍惚之间听到有人走动的声音,立即从浅眠中醒来,下地后走到帐篷门口,轻轻推开充当门户的厚重皮毛,发现竟然是商队的伙计,正在收拾东西准备返程。
“提前了!怎么没人告诉我?”
叶知秋赤脚走出帐篷,环视左右,看见熟络的护卫头目,正在指手画脚,让所有人都动起来,立即对他释放出一丝杀气。
警惕性很高的铁锋,仿佛炸毛的狸猫,一双目光锐利的眼睛扫视过来,发现是叶知秋,连忙收敛逼人的气息,赶紧一路小跑过去。
叶知秋将自己的疑惑随口一说,铁锋立即开口解释。
“天气急剧变坏的缘故!雕蹄部落的部分勇士已提前出发,在前面探路,顺便解决在草原游荡的孤狼或其它猛兽。我们也必须尽快离去,反正此次交易已经完成,再不走就会误了大事。”
叶知秋知道所谓的大事是指苏张商会为“主公”刘备刘玄德献上的良驹骏马,以此作为晋身之阶,于是他轻轻地点了点头,没有再多说什么。
叶知秋的行李很少,重要的都丢进系统的“六格背囊”里,至于其它的杂物,一张包袱皮全部打包就解决了。
雕蹄部落逐渐醒来,早起的人类牧民准备牵马,却惊喜地发现马栏里的骏马多出一倍,他们很快就明白是怎么回事,扬起皮鞭使劲甩出声音。
“啪……啪啪!”
庞大的马群顿时惊醒过来,默契地分成两个群体,戴着笼头的骏马是部落成员亲自驯服,脾气温和不会撒野。
另一群鬃毛蓬松,长可及地的骏马是在草原游荡的野马群,它们往往在夜间走近部落,与同族兄弟友善接触,在第二天凌晨悄然离去。
叶知秋看着这些筋肉充满野性的骏马,与部落的马群渐渐脱离接触,成年的雄马在外围护卫着马驹和母马,期间没有人阻止,仔细想了想,就立即明白过来。
他伸手指着渐行渐远的野马,转头望着商队护卫头目铁锋:“我们人类最伟大的征服之一,就是这些身形矫健,体态优美的骏马。它们是最好的坐骑,体型恰到好处的驮兽,听话,驯服,一举一动都充满灵性。它们是速度和勇气的化身,是战争的精灵,伴随着荣誉和胜利。”
“成千上万的骏马发起冲锋,铺天盖地而来的战争潮流,会轻易摧毁地面的一切。”
说到这里,叶知秋的口风不经意地偏转:“尽管自然环境恶劣,草原的蛮族却越来越强盛!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不能小看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