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最主要的是,党阳是一个比较传统的男人,他认为,还是应该每天在家里吃饭,在家里开火,一个家才有烟火气息,这样才叫一个家。
很小的时候,党阳刚开始懂事的时候,就看见父母早出晚归,为了生意在商场打拼,有时候一出差就是十天半个月的,家里就只剩下他和哥哥。
幸好,他还有一个哥哥,如果没有哥哥只有他一个人,那到多孤单啊?那样的家还算一个家吗?
党阳理想中的日子就是和自己心爱的女人结婚,然后生一个或者两个孩子,一家人每天晚上是必须要在一起吃饭的,吃了饭之后,孩子做作业,他和老婆或者一起看电视,或者一起到楼下散步等等……
那样的生活,虽然很平凡,但真的让人无比羡慕。
“我做。”党阳说。
既然安悦不会做,那就他做了。
反正,他也没有什么大男子主义,不认为做饭是女人应该做的事。
女人可以像男人一样在商场上打拼,男人当然也可以像女人一样做饭。
安悦诧异的看了党阳一眼:“你会做?”
这小子,什么时候学会的?
明明都吃知道吃喝玩乐的富二代,他什么时候偷偷去学的做饭了?这么优秀?
党阳摇头:“不会,但是,我可以学。”
党阳并不认为做饭是多么难的事情。
他的智商没有问题,甚至比百分之八十的人都要高,普通人都能做好的事情,他不相信自己会做不好。
安悦:“……”
算了。
他要学就学吧,至少……他眉头让她去学不是吗?
这样想想还是挺欣慰的。
一个男人愿意为了一个女人去学做饭,还是一个富二代……这再一次证明了党阳对她的深爱。
“好好努力。”安悦笑着说:“我相信你。”
她应该给党阳鼓励。
党阳点头:“我会加油的。”
“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安悦突然问。
党阳看着安悦:“什么话?”
“要抓住一个人的心,要先抓住这个人的胃。说不定,以后你学有所成,我吃习惯了你做的饭,再也不喜欢吃别人做的饭,我就一辈子离不开你了。”安悦笑着说。
党阳看着安悦:“你说的是真的?”
安悦煞有其事的点头:“衣食住行,食拍在第二,可以想象,食物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