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们用烈酒来喂养的烈马,同样榜上有名。
不过排的要后面些,只排在第九百九十七位,却也价值千金。
这种以烈和难驯而出名的莽荒名驹,整座岚氏狼庭全盛时期,也不过拥有三万余匹。
看似不少,可相对号称八十万狼骑的狼庭来讲,却只是太仓一粟。
固然如此,以往大夏朝与草原狼庭开战,可没少吃过这战马之亏。
就算如今大夏边军在八代镇边军侯姜夜统帅之下气吞了整座莽荒,纯血的‘莽荒飞沙’却也不是寻常百姓家能够豢养的。
姜小蛮花大价钱买来的这两匹,自然不可能是纯血,甚至是连五分之一的血统都不具备。
可却也是不可多得的良驹,耐性极好,且没如同它们先祖一般那样的爆裂脾性,最是适合用来拉车。
两匹千里良驹再加上一座远途车辇,再算上替小堂倌与萧姑娘置办些行头与沿途吃食,可是足足花去了他一千八百两银子。
左右是有钱了,这花钱如流水般倒也并不是太心疼。
乘肥马,衣轻裘,约莫说的就是如此。
萧颖本是要推辞的,可在姬小月的坚持下,倒也购置了些女孩子穿的衣裳和胭脂水粉。
姜小蛮看着小堂倌那热心肠的模样,笑而不语。
女儿家本就爱美,出门在外尤是如此。
他哪里会猜不出姬小月的心思,跟着萧颖一道挑选,无非是想过过心瘾。
可惜,谁让她现在非要扮男孩子呢?
最后,只能闷闷不乐嘟着嘴,给自己选了几件最小号文士袍作罢。
为什么要选最小号的呢?
因为小短腿太大的穿不了啊!
可就算是如此,那宽敞白袍罩在身上,也显得姬小月分外小巧玲珑。
女孩子家本就比起男儿来要显得纤秀,这点哪怕是服了幻形丹也不能改变多少。
早前姬小月为了赶路,身上也就穿了件当初从姜小蛮那儿顺来的白袍。
姜小蛮摸着下巴,看着小堂倌那袖袍随风飘飘荡荡,若有所思。
在醉香楼初见‘小岳兄弟’脱下青衣小厮装换上白袍时,总觉得那么眼熟似曾相识呢。
敢情当初自己那件还没来得及穿上几回,就再也没找见过的文士袍,是被这死丫头给顺手牵羊了去!
“唔,四平八稳,姜大侠进步蛮快!”
姬小月掀开帘子,从车厢里探出脑袋来,乐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