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了口气,还以为是什么大事,他沉吟片刻,方又开口,“我们自己写。”
自己写?
意义倒是非同寻常,远比买的更有纪念意义。
慕槿歌点头。
霍慬琛拉过她的手,随意的把玩着,提及自己写春联,倒是心血来潮的问道:“槿歌可会毛笔字?”
他的妻子有一手漂亮的好字,正如有人说见字如见人,她的字如她的人般。但毛笔字与硬笔字不同,并非硬笔字不错,毛笔字也会不错。
“小时候妈妈教过。”慕语是琴棋书画样样皆通,所以在慕槿歌还小的时候就会教她一些,而她尤其注重练字。
如今,除了十二年教育必须写字外,现在任何时候都是依靠智能,不论字体是否好看,就是会写的字倒是越年长越少了。
慕语并不喜欢她成为那样的人,所以很小的时候就会让她练字,硬笔字和毛笔字都要练。
但后来慕语出事,所有的重担都压在了她的肩上,毛笔字已经放弃了多年,如今也不知道写得好不好?
“我妻子的手这般漂亮,拿毛笔一定也很好看。”他将她的手拉到跟前瞧着,中途更是爱不释手的一度亲了亲。如若只有两人倒也还好,由着他便是。但此刻车内还有第三人,这般言语又这般举动,慕槿歌都不知道自己还可以陪着他丢几次人。
这人说她拿毛笔好看,回去之后吩咐张妈带人将车内东西收拾下来,他则直接拉着他去了书房。
他的书房内一直都摆有笔墨纸砚慕槿歌是知道的,但结婚三年都未曾见他用过,慕槿歌也不过以为只是附庸风雅罢了。
但看他极为熟练的研墨,眸色染了几分诧异。
研墨也是极为讲究的,而他每一个动作都极为标准。
“你很擅长?”那样的姿态,勘称专业。
“小时候性子不定,爸会在写字的时候让我在一旁研墨好磨练我的心性。”霍慬琛淡淡开口,提及过世的父母,也并未露出过多的情绪
霍慬琛研好墨,又去拿了好几张正丹纸过来,将其铺开,用砚压住,又取来毛笔,蘸了蘸墨,递到她面前,“试试?”
慕槿歌来到书桌中央,看着他递过来的毛笔,犹豫了下接过,盯着桌面,倒是踟蹰片刻未曾下笔。
多年未写,到底有些不自信。
“楼外春阴鸠唤雨。”忽然,耳边传来低沉而极富磁性的性感,微微侧头,慕槿歌就对上他温润的眸,略微浮躁的心就那么平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