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施粉黛,秀发轻挽成流水髻,简单素雅,因知道青锦平日那发叉不离身,所以依旧用那只发钗,可是想再装点些什么,确实怎么也不搭调,最后,只添了一根细细的额饰,两端藏于发间,银色的软链轻轻缀着一枚水滴状的红宝石。
鲜红透亮,娇艳欲滴,配着青锦的气质,高贵的让人不敢直视,发髻下披散而下的秀发,垂在流光溢彩的华彩锦缎上,相得益彰。
锦袍依旧是青锦喜欢的长袍,宽松件又添了几分精致,领口,袖边坐着暗金滚边处理,质地轻柔贴服,摆动之间,如行云流水。
这种华彩锦缎,在阳光下,色彩斑斓,在屋内则呈现出鎏金色。
“影婶,这是不是太过了啊。”暖春拿着梳子,有些不太确定要不要这么让锦王出门,怎么就随便换了套袍子,稍打理了下,就这么让人挪不开眼睛啊。
他们家璇玑妮子,也是已是够出众的了,可没想到,锦王这一打点,简直…她想起一个词,叫什么来着,绝代芳华。
对就这么个词来着,瞧瞧安静坐在那的人,眼帘轻合,光投射在脸上,镀了一层淡金色,雍容典雅,贵气逼人,又不失女子的所有美好,丹唇、秀鼻、胜雪的肌肤,雾峰秀眉。
影婶回过神,拍了暖春一下,“什么话,哪里过了?小姐是平日不收拾,这稍收拾,可不就出众了些。”从眼里到脸上,无不是骄傲。
是出众了些啊,暖春呼了口气,放下梳子,“小姐,小姐,该用膳了。”该不会这么坐着睡着了吧。
青锦嗯了一声,睁开眼,起身到桌前,暖春恨不得将她按下,让她瞅瞅镜子,还认的自己吗?怪不得都说,男靠金装,女靠衣装。
“小姐,起了。”雨儿的药好使,这才几天,伤口就开始愈合了,抬头,看向青锦,微愣了下,到底是要出嫁了,女为悦己者容啊。
小姐就该这么拾到拾到,也让其他人看看,小姐的光彩夺目,不光是一身本事。
“黎叔,不是让你好生休息吗?”知道他肯定会跟去白府,青锦也懒得费口舌,这样,他也安心些。
大白摇摇晃晃的走来,显然是被吵醒的,到了青锦跟前,挨着蹭了蹭。
黎叔笑呵呵的摇头,“小姐放心,我有分寸。”
“小姐,黎叔,大哥让人送信来了,黎叔要找的那个人,去刑部劫尸,被抓住了,不过人没事,大哥已经和刑部打过招呼了。”估摸着是昨夜发生的事,天没亮,大哥就让人送信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