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那就要看他的力度了。轻伤、重伤、毙命,这都是能做到的。
然而这些都不是重点,吸引金艳红和银狐目光的不是恶虎手中的匕首,却是高飞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匕首,此时正好也架在恶虎的脖子上。
不过两人的气势完全不同。恶虎凶神恶煞,犀利的眼神如同锋利的刀子,让人不敢与其对视。高飞云淡风轻,满不在乎的样子让人觉得架在他脖子上的不是锋利匕首,而是玩具匕首。
敢来跟金艳红要账,高飞又怎么会一点准备都不做呢。而他最大的依仗就是自身的实力,虽然不能百分百发挥出来,但那颗不畏惧死亡的心却是比任何人都强大,所以在未交手前,他就已经胜过任何人一筹。
对于恶虎的实力,银狐和金艳红还是非常清楚的。不说在整个奉天市无敌,可能胜过他的几乎没有。
且不说高飞的实力究竟如何,可在面对恶虎的威胁还能如此淡然沉稳的做出反应,这份魄力就不是普通混混所能拥有的。
如此一来,金艳红和银狐再看高飞的眼神就明显透着与众不同了。这年头不管做什么,人才都是最重要的。尤其是这种由黑转白的集团,那就更需要有头脑有身手的人才了。
此时的小五和胖子,对高飞简直就崇拜的要死。敢和奉天恶虎硬怼,不问结果,这种勇气都是值得敬佩的。关键是他俩跟着高飞这么久,竟然不知道他这么有种。
至于高飞如何能把匕首架在恶虎的脖子上,完全被两人给忽略了。反正这件事很爽,如果他们今天可以安然无恙的离开,那以后就可以尽情的跟别人吹嘘。
在社会上混,最让人崇拜的事情那就是跟某某大哥叫板,最后还能平安无事,因为这是一种实力强大的表现。不过百分之九十九敢跟大哥叫板的混混,都没有好下场。
大哥毕竟是大哥,出来混就没有善茬。尤其是社会人好面子,把脸面看的比什么都重要,一定会狠狠的惩戒那些向他们挑衅的人。
“小子,你不是第一个敢把匕首架在我脖子上的人。”恶虎舔了舔嘴唇,略有兴奋的说道:“不过那些敢把匕首架在我脖子上的人没有一个好下场。植物人、终身残疾、精神分裂!”
“虎哥,每个人都有少女变大嫂的那个过程。”高飞微笑着说道:“我今天来是心怀尊敬的态度跟红姐确定一下欠条的事情,可不是来跟你斗气的。要不要把我弄成残废,还是要看红姐的意思吧?”
“红姐,我想送他去医院,可以吗?”奉天恶虎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