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呢?还是那个词——天真!韩国学界的水有多混?司法界的水又有多混?不知道军人、教授、法官是韩国总理职务的三大备选吗?
过程就不多说了,反正高等法院干脆利索的下了最终决定,判金京浩败诉。那意思很简单,不许闹,该滚哪儿滚哪儿!
说到这里,就要反过来嘲讽一下成均馆大学那些人的天真了,之前一个入学kǎoshi试卷上的错误题目都忍不了的人,如今怎么可能忍得下自己十年孜孜不忘的东西被人这么随意的否定?
于是,轰动了全韩国的gongnushārén案出现了。
案情很简单,这天傍晚,下班回家的法官遇到了前来理论的金京浩,争执中,他取出了自己准备好的gongnu……
再然后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没人清楚,只知道这么几条:
首先,法官受了伤,并且坚称自己被对方的gongnu直接射中腹部。
其次,有公寓保安做证,他是听到争执后才上的楼,然后他声称自己看到了受伤倒地的法官、手持gongnu的金京浩,三枝未射出的弩箭,除此之外地上还有半截明显是射出来以后的造成伤害的断箭。
然而,金京浩却坚称自己并未射箭。
同时,作为最主要证物的那半截断箭怎么都找不到了。
最后,法官这个受害人身上的衣服竟然没有任何血迹,而且他很快就康复出院了。
一开始案件的定性很简单,这是在挑衅司法,必须要重判!所以马上金京浩就被逮捕和起诉了。
可是,正如前面所讲的案情,虽然不敢说金京浩是冤枉的,但毫无意问,这是一个典型的悬案,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最起码‘shārén未遂’这歌罪名是不能被轻易判定的。当然了,一开始舆论还是很挺司法界的,毕竟在案件判决之后到人家家门口拎着gongnu报复,无论如何‘挑衅司法’这四个字是躲不掉的。
然而,韩国司法界可能是觉得自己人是受害者,所以有些不爽,行事过程中的那种傲慢逐渐显露了出来,到最后,他们已经开始不停的在媒体和公众面前不刷新自己的下限了。
而这个过程大致是这样的:
一审开始。
金京浩:“我没shārén,你们没有证据!”
法官一号:“对不起,你说什么我没听见,据我所知,现在是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一审判决‘shārén未遂’罪名成立!”